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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峰灵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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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峰灵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8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峰灵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

    (一)主动公开

全年共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7条(其中,乡镇动态信息115条,政府公文信息0条,基层政务公开信息38条,其他信息14条)2021年发布规范性文件0

    (二)依申请公开

受理公民(法人)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0件,全年无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布行政许可信息0条,行政处罚信息0条,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行政诉讼案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成立以镇长程翀为组长,副书记陈美琳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党政办丁莉、王靖婷为具体经办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峰灵镇人民政府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对信息的上报、审核、发布等流程作了严格的要求,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保质保量、不出纰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制度等,完善了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和涉农补贴等领域的相关信息。及时动态更新我镇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重点工作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落实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网站更新和资料信息收集工作。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在社保服务大厅设置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包括自助查询区、资料阅览区、申请接收区和政策咨询区等栏目,方便办事群众查询资料、查阅原文、提交申请、了解最新政策。三是提升服务意识。专人负责,及时回应解决群众诉求,做好对办事群众咨询事宜的回复、解答及引导服务工作。群众提出的申请办理事项,先提交分管领导阅示,再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办理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1年,峰灵镇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形式还不够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办公室的工作要求,我镇将在2022年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不定期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和考核,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三)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名称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政务公开领域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巫溪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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