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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峰灵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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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峰灵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31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做好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2022年峰灵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现将2022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2022年,峰灵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截止20221230日,我镇全年共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1条(其中,乡镇动态信息126条,政府公文信息0条,基层政务公开信息41条,其他信息14条)。2022年发布规范性文件0个。

(二)依申请公开

受理公民(法人)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年初召开工作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制定了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任务,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程翀为组长,副书记陈美琳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党政办丁莉、吴雨航为具体经办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提高信息报送质量为了广泛采集信息,提高报送质量,我镇积极拓宽渠道,广泛收集信息,在信息报送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准确把握信息动态,全面反映工作情况。每天不定期关注国家、省、市及县人民政府等网站最新动态,广泛收集最新信息。制定了《峰灵镇人民政府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对信息的上报、审核、发布等流程作了严格的要求,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保质保量、不出纰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制度等,完善了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和涉农补贴等领域的相关信息。及时动态更新我镇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重点工作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落实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网站更新和资料信息收集工作。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在社保服务大厅设置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包括自助查询区、资料阅览区、申请接收区和政策咨询区等栏目,方便办事群众查询资料、查阅原文、提交申请、了解最新政策。三是提升服务意识。专人负责,及时回应解决群众诉求,做好对办事群众咨询事宜的回复、解答及引导服务工作。群众提出的申请办理事项,先提交分管领导阅示,再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办理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强。部分信息具有时效性、实效性,由于工作滞后,致使所公布的信息超出时效,另一原因是由于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此项工作,致使有时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是通过政府及网站予以公开,各村虽然建有政务公开专栏,但公开内容不全。三是公开内容的实用性不够。主动公开的信息多数是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及工作动态信息,与公众的需求及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下步改进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办公室的工作要求,我镇将在2023年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我镇发布信息的积极性和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对党的建设、三农政策、计划生育、惠农补贴、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进行及时更新,不断提高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三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要继续加强对镇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新闻媒体以及信息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公告公示栏等载体建设。

四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进行梳理,积极探索重大决策信息的公开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巫溪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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