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45333694W/2022-0001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古路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16 | [ 发布日期 ] | 2022-09-16 |
重庆市巫溪县古路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巫溪县古路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古路镇人民政府设置综合办事机构8个: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巫溪县古路镇人民政府设置事业站所5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单位年末编制: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在岗人员45人,其中行政机关31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4人,文化2人,社保3人,农业5人,退役军人服务站1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古路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古路镇农业服务中心、古路镇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所,古路镇文化服务中心、古路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古路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7,689.16万元,支出总计7,689.1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0.20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其他扶贫支出项目减少了1420.87万元;本年项目资金未完全拨付,资金结转下年。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5,425.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07.50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一是其他扶贫支出项目减少了1420.87万元,二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和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减少了493.88万元,三是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中行政运行项目减少了63.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25.09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264.08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6,967.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0.72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增加133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8.71万元,占13.8%;项目支出6,009.05万元,占86.2%。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2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70.92万元,下降68.5%,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部分扶贫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完工,资金结转下年量大,2021年项目进度较2020年较快,资金结转下年量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689.1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00.20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其他扶贫支出项目减少了1420.87万元造成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20年末结转和结余2292.33万元造成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62.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8.84万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一是其他扶贫支出项目减少了1420.87万元,二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和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减少了493.88万元,三是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中行政运行项目减少了63.3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47.35万元,增长212.6%。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和其他扶贫支出等扶贫项目资金共计2899.93万元;二是年中追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62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263.86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05.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93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增加1338.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89.79万元,增长302.5%。主要原因是2021预算数1715.62只包含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没有包含年中追加的农林水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等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2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70.70万元,下降68.5%,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扶贫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完工,资金结转下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2.06万元,占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63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和干部职工职位职级晋升等原因造成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13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5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略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48.97万元,占1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7.97万元,增长91.2%,主要原因是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儿童及老年福利等年初未纳入年初预算,年中追加。
(4)卫生健康支出32.16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年中追加。
(5)节能环保支出33.33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3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年中追加。
(6)城乡社区支出20.00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年中追加。
(7)农林水支出4,911.25万元,占7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95.04万元,增长851.4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扶贫项目、农业项目、水利项目资金拨款。
(8)住房保障支出47.02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0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年中追加。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2.49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年中追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8.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8.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66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有所较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29.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1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增加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公车运行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2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2.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5万元,增长52.4%,主要原因是本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本年支出62.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9万元,增长53.7%,主要原因是本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7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2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相关支出、厉行节约风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6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各项扶贫业务、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相关支出、厉行节约风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相关支出、厉行节约风尚。
公务接待费21.6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外、市内、县内其他部门到我镇学习调研政府相关业务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9万元,下降20.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于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0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于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58批次2,85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5.6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8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0.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1万元,增长108.8%,主要原因是2021年正是五年一换届的交替期,会议次数及参会人员都有所增加导致会议支出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0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9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略有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7.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9.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4.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4.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1%。主要用于采购各类工程服务、办公用品、科室业务用品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2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2项,涉及资金2006.9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总体目标情况完成良好,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年度绩效指标完成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第十一批财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项目,溪乡振项函[2021]13号 |
自评总分 |
100 | ||||||
主管部门 |
[06]农业科 |
联系人 |
廖良斌 | ||||||
实施单位 |
[604]巫溪县古路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10分) | |||||
总量 |
111.04 |
总量 |
111.04 |
10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111.04 |
其中:财政资金 |
111.04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该项目实施后可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及公共服务体系,提高300余人,其中,脱贫人口28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感,推动项目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农业废弃物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系列工程建设,为当地村民提供就业岗位。 |
1:该项目实施后可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及公共服务体系,提高300余人,其中,脱贫人口28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感,推动项目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农业废弃物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系列工程建设,为当地村民提供就业岗位。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产出指标(40)分 |
数量指标(15)分 |
★贫困村生活污水设施新建或改造数量(**处) |
=3处 |
3处 |
100% |
5 |
|||
★贫困村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数量(**处) |
=4处 |
4处 |
100% |
5 |
|||||
★★★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个数(**个) |
=1个 |
1个 |
100% |
5 |
|||||
质量指标(10)分 |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
=100% |
100% |
100% |
5 |
||||
设施正常使用率(≥**%) |
>=100% |
100% |
100% |
5 |
|||||
时效指标(10)分 |
当年开工率(≥**%) |
>=100% |
100% |
100% |
5 |
||||
当年完成率(≥**%) |
>=100% |
100% |
100% |
5 |
|||||
成本指标(5)分 |
污水设施建设补助标准(**万元/个) |
=2.2万元/个 |
2.2万元/个 |
100% |
5 |
||||
效益指标(40)分 |
社会效益指标(15)分 |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人) |
>=30人 |
30人 |
100% |
10 |
|||
村庄饮水卫生合格率(≥**%) |
>=100% |
100% |
100%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5)分 |
环保设施使用年限(≥**年) |
>=1年 |
>=1年 |
100% |
5 |
||||
生态效益指标(20)分 |
生活污水处理率(≥**%) |
>=100% |
100% |
100% |
5 |
||||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 |
>=100% |
100% |
100% |
5 |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100% |
100% |
5 |
|||||
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 |
>=100% |
100% |
100% |
5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100% |
10 |
|||
说明 |
无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71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