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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古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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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3694W/2023-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古路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1-30 [ 发布日期 ] 2023-01-30

巫溪县古路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古路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 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古路镇人民政府是巫溪县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主要职责具体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全镇经济,管理全镇各项国有资产;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推动全镇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民事调解等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指导和帮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群众自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古路镇人民政府下设人大、政府、党委、群团、社保、农业服务中心、文化、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综合执法大队等多个部门。各部门独立的行使各个部门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本单位实有在职行政人员31人,在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人员14人,共计45人。

  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六至表八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523.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23.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81.55万元,主要是伤残抚恤、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义务兵优待、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拨款未进2023年年初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523.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6.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15万元,农林水支出484.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82。支出较去年减少281.5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398.47万元。

  1.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表一至表三、表五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3.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3.78万元,比2022年减少28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7.44万元,比2022增加116.9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比2022年增加124.35万元等,增加的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项目支出536.34万元,比2022年减少398.47万元,主要原因是伤残抚恤、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义务兵优待、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未进2023年年初预算。

巫溪县古路镇人民政府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1.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表四)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0万元,2022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1.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7.17万元,比上年减少5.07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和控制经费支出,倡行节约风尚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10.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36.34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2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巫溪县古路镇人民政府2022整体绩效目标第一保证本级人民政府和16个村、1个社区能正常运转,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第二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继续发展烤烟产业和观峰旅游等促进农民增收,同时也要带动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提升我镇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脱贫质量;第三持续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也要坚持生态保护不放松;第四严格落实好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按程序将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并进行公示;第五做好民政工作,救灾救济款发放及时、到位。认真落实低保政策,做好“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同时也要做好社保惠民工作,加快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第五做好人大工作,并及时进行政务公开同时也要保持信访稳定。本单位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晓琴 联系方式1859857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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