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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古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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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3694W/2020-001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社会福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古路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8-02 [ 发布日期 ] 2020-08-02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巫溪县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巫溪县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巫溪县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工作部署,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卫发〔20202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公厕10座,新(改)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500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改善,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农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质量优先、注重实效。2020年确定为农村改厕质量提升行动年,坚持质量与数量并重,选择群众乐于接受的改厕模式,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加强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严把技术关口,通过规范验收、联合督查、第三方评估、群众监督等方式切实提高改厕质量,防止重数量轻质量。

(二)坚持好字当头、群众满意。把群众工作贯穿于全过程各环节,做深做细做透,有效调动群众参与改厕的积极性。把选择权交给群众,了解群众需求,尊重群众意愿,未经农户同意,不得强行推进农户改厕。将群众使用效果、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将民生实事办实,将好事办好。

三、农村户用厕所新(改)建对象

(一)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对象。

(二)无卫生厕所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四、工作措施

(一)合理谋划部署。

1.强化统筹实施。各乡镇要把农村改厕工作与乡村振兴高度融合,与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旅游等项目统筹推进,与改圈、改水、改厨、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相互衔接,要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要把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新(改)建作为验收的必备条件。农村无害化公厕要优先选择村庄清洁行动成效明显、同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或畜禽粪污治理等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实施。

2.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各乡镇要充分考虑人口、气候、环境、文化、经济和基础设施情况、群众接受程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类情况等因素,因地制宜选择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水冲式无害化卫生厕所等不同改厕模式。

3.科学布局农村公厕。各乡镇要根据村庄地理位置条件、人口分布、经济条件等科学选址。要结合当地人流分布情况,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中小学、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以及中心村、乡村旅游点等人口较集中区域为重点做好布局规划,因地制宜新建或改建农村无害化公厕。

(二)实施全过程监管。

1.加强规范建设。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建设要严格按照《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T388362020)标准和规范,进行规范化施工建设。加强技术指导队伍建设,开展多层次改厕技术培训。要由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严格按标准要求进行改厕,或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组织村民进行施工。在设备、材料招标、施工等方面严格把关,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符合标准。

2.严把竣工验收关。建设完成的农村户厕由村(社区)组织人员进行第一次验收,合格改厕户由乡镇组织人员逐户进行第二次验收并签字确认,同时提交档案资料(总体档案含农村改厕统计表、卫生户厕花名册、验收补助花名册;分户档案含反映改厕效果的照片3张,分别为卫生间完工、化粪池建设中和完工后各1张;其他资料含房产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无害化卫生厕所登记卡)至县卫生健康委,再由县卫生健康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电话逐户核查和现场抽查验收。

3.规范台账管理。继续实行“一厕一档”台账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各乡镇、村(社区)要严格按照“新(改)建一户(座)、验收一户(座)、录入一户(座)”的原则,及时验收、录入、上报。继续实行月报和年报制度,各乡镇每月25日前将《巫溪县农村改厕户厕个案台账》(附件2)、《巫溪县农村改厕工作月报表》(附件3)报送至邮箱3********6@qq.com特别要强调的是台账与报表一定要有机结合,所有报表必须由台账汇总而成,确保账表相符。

4.加强质量监管。坚持数量与质量兼顾,实行进度和质量挂钩管理,各乡镇务必要严格把关,逐户进行验收,严禁未建先报,导致“账实不符”。要进一步落实农业农村部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抓好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通知》(农社发〔20202号)要求,全面排查20172019年度本辖区改厕户台账,对因施工不规范、产品质量不高、使用不合理造成的损坏和不达标厕所,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账,限时完成整改。问题整改情况请于7月30日前报县卫生健康委爱卫办(联系人:胡丽娟,联系电话:1*********7,邮箱:3*******6@qq.com)。

(三)加强后期管护。

1.加强农户使用指导。各乡镇要持续开展规范用厕、文明如厕主题宣传,包括文明生活习惯、卫生厕所日常管护、无害化卫生厕所使用知识、传染病防控知识等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农户管护主体作用,对改厕农户必须进行使用维护指导,发放《农村卫生厕所使用说明》(参考模板见附件4),并在已改户厕的适当位置进行张贴,让农户掌握科学的使用和维护方法,确保用得好、用得久

2.完善公厕管护机制。坚持属地化管理,村(居)委会为农村公厕管理主体,要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保障管理经费,完善落实卫生保洁、后续维修、安全管理等管护制度,全面提升公厕管理水平,确保公厕清洁卫生、无蝇蛆、无臭味。

3.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强化管理责任人基本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管理人员和职责。各乡镇要通过公布二维码、投诉电话、投诉邮箱等方式,畅通群众问题投诉渠道,扩宽群众问题反映途径,及时处理投诉咨询,确保改厕问题有人管,厕所坏了有人修。

(四)推进厕所粪污治理。

1.加强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统筹考虑农村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具备条件的乡镇要一体化推进、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要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谋划厕所粪污分散处置、集中处理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推行厕所分户改造、污水集中处理与单户粪污分散处理相结合,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治理。主要使用下水道水冲式户厕的乡镇,推进改厕与污水治理同步规划、一体化建设。

2.加强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厕所粪污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和直接排放,未经处理或处理后达不到无害化要求的粪污不得还田。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企业或个人出资进行改厕后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粪渣资源利用等,多方参与做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对处理后的无害化粪液就近就地堆肥还田、生态化处理等资源化利用,与农业生产发展相结合,实现厕所粪污治理与生态农业循环发展有机衔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分工协作。县卫生健康委、县农业农村委要共同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会同县生态环境局共同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衔接,推进数据信息共享。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委要统筹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共同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各乡镇要做好辖区内改厕任务的分配,保障实施进度和工程质量,完成数据统计,按时报送台账及报表。

(二)落实各级责任。各乡镇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全年工作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将年度任务分解到村、落实到户,要强化措施,在确保质量前提下按节点推进。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把农村改厕的政策和相关工作要求传达到每家每户。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改厕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要把改厕和改环境、改习惯结合起来,开展农村“厕所革命”主题宣传进村社、进院坝、进农户,广泛宣传农村改厕对身体健康、环境卫生、文明素养的重要意义。要创新群众动员方式和激励手段,动员群众参与农村改厕“建、管、护、用”全过程,充分发挥农户“既是参与者,又是建设者,更是受益者”的作用。

(四)加强资金监管。农村户厕改造仍按1700/厕户的标准进行专项补助。已享受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的农户不再重复享受。各乡镇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对挪用、套取改厕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五)加强督查考核。县卫生健康委要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建立“月报表、季调度、年度考核”的工作机制,对各乡镇农村改厕工作进行日常督促指导、年终检查验收,其结果纳入对各乡镇年终目标考核,逗硬奖惩,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乡镇和部门将严格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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