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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古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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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古路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4

巫溪县古路镇人民政府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共发布工作情况35条、养老服务领域公开信息13条、社会救助领域公开信息25条、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公开信息2条、救灾领域公开信息7条、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公开信息2条、涉农补贴领域公开信息4条,古色古乡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转载工作动态49条,定期原创发布镇、村工作动态,转载中央、市、县重要惠农政策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共收到自然人、法人通过邮政寄递提交的申请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明确责任人。实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从信息收集源头开始把控质量。同时,建立信息流转跟踪台账,记录信息从产生科室到政务公开的每一个流转环节,确保责任可追溯。一旦出现信息延误或错误,能够迅速定位问题所在,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二是严格审核机制。三审三校制度贯穿信息发布全过程,形成严密的质量把控防线。针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要求进行严格审核,仔细核对数据来源、事件细节、排版格式等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无误后,及时对外发布,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三是严格信息收集与整合。为确保信息来源广泛且准确,古路镇建立了多元化的信息收集渠道。一方面,各科室通过日常工作积累、业务调研等方式收集本科室业务相关信息,另一方面,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与诉求,通过政务新媒体平台的留言区以及线下的意见箱、座谈会、走访等,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将其作为信息收集的重要补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高标准建设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做优做强政务公开专栏,打造栏目更加清晰、页面更加美观、模块更加简洁的政务公开主平台。在基层政务公开栏目的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将公开内容细致划分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农村危房改造、涉农补贴、公共服务等多个具体领域,确保政务公开的全面性和精准性。二是高品质打造政务公开线下阵地。我镇将政务公开栏设置在镇政府服务大厅这一人员集中、便于群众访问的显著位置,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基础办公设施设备,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线下信息获取渠道。同时,通过整合线上资源,完善线上平台功能,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公开,切实保障群众能够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务信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三是高水平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为了让政务信息公开更贴近群众生活,激发群众主动参与政务的热情,我镇在古路社区集镇设置宣传咨询点,活动现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视频、展示成果展板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全面展示政府工作动态、重点项目进展等信息。同时,邀请群众走进政府机关、重点项目建设现场等,实地了解政府工作运行情况、办事流程和工作机制,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让群众亲身参与到政务工作中来,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监督保障情况。开通政务公开监督电话,安排业务熟练、沟通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专职接听。当群众对政务公开内容存在疑问,如认为某项政策解读不到位时,可随时拨打监督电话(203-51712109)进行咨询和投诉。接听人员会在第一时间详细记录问题,并按照既定流程迅速转交给相关科室核实处理。处理结果会在规定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或在政府网站公开回复等方式及时反馈给群众。同时,积极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村民代表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评议,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提升,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时效性短板明显。缺乏高效的信息收集与传递机制,部分紧急政策的发布时间滞后于政策生效时间,导致群众在政策执行初期产生诸多疑惑;一些重要会议的决议内容,在会议结束数日后才进行公开,影响群众对政府决策的及时了解。

二是公开内容深度广度不足。政策解读多停留在文字表面,未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说明,难以让文化程度较低的群众理解政策内涵。涉及民生领域的部分信息公开碎片化,群众需多次咨询才能获取完整信息。

三是互动交流形式大于内容。意见征集渠道虽多,但缺乏有效地宣传推广,导致群众知晓度低,参与人数少。微信公众号“古色古乡”在线咨询回复模板化,未能针对群众的具体问题进行深入解答,处理结果反馈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建立信息快速报送机制,要求各科室在需要公开的信息产生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至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进行严格校对审核后及时公开。制定信息发布时间表,明确各类信息的发布期限,如政策文件在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解读并公开,工作动态在事件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确保信息的及时性。重大事件信息,如突发公共事件,要在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发布初步情况通报,随后根据事件进展及时更新信息。

二是提升公开内容质量。结合古路镇实际,对民生领域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和整合,按照医保、社保、教育、就业等不同类别,制作民生信息公开手册。手册内容要涵盖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地点和咨询电话等详细信息。通过线上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线下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摆放等方式,方便群众获取。

三是强化互动交流实效。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宣传互动交流渠道,提高群众知晓度。安排专人负责互动交流工作,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学习政策法规、沟通技巧和问题处理方法。建立群众反馈问题台账,对群众咨询和意见建议进行分类登记,明确责任科室和办理时限,回复内容要详细、有针对性,避免使用模板化语言。定期对群众反馈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了解群众对互动交流工作的评价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互动交流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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