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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红池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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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50071502K/2017-0403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7-09-18 [ 发布日期 ] 2017-09-18

中岗乡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一)乡政府职能:

1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 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 制定并组织实施村乡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 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  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乡政府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

2  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  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5  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 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机构设置

1、单位构成

巫溪县中岗乡人民政府纳入独立核算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下设人大、政府、财政等办公室,各办公室在一个核算单位的前提下,独立的行使各个部门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2、人员构成

行政人员:巫溪县中岗乡人民政府行政编制人数27人,实有在职人员22人,行政退休人员23人。

事业人员: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人员编制16人(含参公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数13人(含参公编制人员2人),事业退休人员6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3224.74万元,支出总计2832.77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627.04万元,增长101.84%,主要原因是我乡有9个脱贫村,故国家加大了对我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支出增加1503.07万元,增长113.04%,主要原因是我乡四个脱贫销号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工程增多,并根据本乡实际情况加大对原有结余结转资金的使用力度,对部分工程支付了工程进度资金。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83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6.64万元,占28.48%;项目支出2026.13万元,占71.52%。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59.97万元,较上年增加391.97万元,主要原因是贫困村项目建设刚刚启动,无法支付全部工程款,只能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24.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7.04万元,增长101.84%。主要原因是我乡职工人数增加,并且国家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57.03万元,增长320.05%。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将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高山生态移民搬迁、危房改造等资金纳入预算,年中追加进来,故与年初预算相差甚多。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32.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3.07万元,增长113.04%。主要原因是我乡四个脱贫销号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工程增多,并根据本乡实际情况加大对原有结余结转资金的使用力度,对部分工程支付了工程进度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65.06万元,增长268.99%。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3.78万元,占11.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0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由于换届选举,人员增加;文化与传媒支出25万元,占0.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1.33万元,占16.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9.7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民政优抚对象根据实际人数调整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91万元,占1.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节能环保支出95.97万元,占3.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9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该项目,年中追加该项目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6.66万元,占0.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该项目,年中追加该项目资金;农林水支出1805.25万元,占63.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89.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搬迁资金、危房资金等未预算,年中追加该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6.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3.73万元,较上年增加108.9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32.91万元,较上年减少22.29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应于该年报账的办公费未于该年度报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4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乡公务接待严格控制。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2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乡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减少2.3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乡公务用车由3辆变为2辆,故相应费用减少。

公务接待费5.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县内其它部门到我乡学习调研政府相关业务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乡公务接待一律严控。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875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875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乡人均接待费59.43元,车均维护费4.1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6.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和人员工资等方面。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增加86.64万元,增长12.03%,主要原因是本乡在2016年多次召开乡村两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会议费和培训费、办公费较上年增长较大,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乡共有车辆2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电脑和打印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预算0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中岗乡人民政府    023-51636133。

/中岗乡2016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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