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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红池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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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6123U/2025-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红池坝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2-17 [ 发布日期 ] 2025-02-17

巫溪县红池坝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红池坝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红池坝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是红池坝镇人民政府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主要职责具体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全镇经济,管理全镇各项国有资产;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推动全镇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民事调解等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指导和帮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群众自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红池坝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设置事业站所5个:村居事务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6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2.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5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收入减少18.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0.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1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6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站所职工工资及经费支出减少2.5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2.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77万元,比2024年减少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77万元,比2024年减少2.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流动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以及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分户预算。

巫溪县红池坝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红池坝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为新设立预算账户。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无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无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红池坝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构建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基层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本单位2025年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预算,故没有设置项目绩效目标。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钟大相    联系方式:(钟大相,电话:1517899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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