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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红池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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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6123U/2021-00014 [ 发文字号 ] 红池坝府发〔2021〕9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红池坝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3-31 [ 发布日期 ] 2021-07-08

红池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溪县红池坝镇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






  


红池坝府20219


各村民委员会:

现将《巫溪县红池坝镇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圆满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红池坝镇人民政府

                                                                     2021331

(此件公开发布)


巫溪县红池坝镇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2021年我镇应当依法进行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为确保换届工作在法律法规框架范围内健康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重庆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渝委办发〔202041号)和《中共巫溪县委办公室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巫溪委办发〔20211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关于村(居)委会换届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穿换届工作始终,规范换届程序,严肃换届纪律,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有序推进村(居)委会换届,确保选出素质好、结构优、功能强的村(居)委会班子,切实加强我镇村、社区治理。

(二)工作目标:通过依法从严从实抓好换届选举工作,实现以下目标:

1.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加强党的领导,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村(居)委会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2.群众民主权利得到保障。扩大群众参与,村委会实行全面直选。

3.带头人队伍得到优化。优化村(居)委会成员结构,一肩挑改革得到落实,村(居)委会成员年龄层次、文化程度、性别比例更趋合理。

4.突出问题得到解决。组织涣散、矛盾突出、管理薄弱的村(社区)逐步得到治理。

二、准确把握有关政策规定

(一)职数设置。根据红池坝镇实际,按照精干高效、利于工作的原则,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人组成;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委员2。进一步扩大两委成员交叉任职。

村(社区)专职干部包括书记、主任、副书记、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实行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村(社区),设书记(兼主任)、副书记、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未实行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村(社区),设书记、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村(社区)专职干部一般从两委成员中产生。村(社区)专职干部可兼任村(居)民委会副主任、妇联主席、团委书记、民兵连长等职务。

根据红池坝镇各村实际,设置村(社区)专职干部职数为:金家村4、渔沙村5名、银洞村4名、铁岭村4名、九坪村4名、茶山村4名、龙台村5名、大河村4名、兴合村4名、小河村4名、中岗村4名、榆树村4名、茶园村4名。

(二)候选人条件。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选一心为民、品行良好、办事公道、作风民主、廉洁奉公、群众工作能力强的人;不选作风不实、责任心不强、办事不公、吃拿卡要、违法乱纪的人。进一步改善村(居)委会成员的年龄、文化、知识等结构,要通过换届,力争实现村委会成员年龄、学历一降一升注重选拔有理想、有文化、有朝气的优秀青年,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中至少有1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村委会成员以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为主体,新任成员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保证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各村(居)委会成员中至少要有1名女性成员。

(三)选人范围。对村委会成员,要着眼于适应乡村振兴战略需要,选拔熟悉产业发展、扶贫开发、农村电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治理等工作的优秀人才,注重从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外出务工创业人员、复退军人、挂职本土人才、大学生村官等人员中选拔一批。将符合条件的群团组织负责人按照民主程序推选为候选人。引导村民将村(社区)纪检委员按程序选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四)严格选民登记。按照法律规定,村、农村社区应对以下人员进行登记:一是户籍在本村并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是户籍在本村,但是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是户籍不在本村,但是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或者在本村村级组织中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登记参加村(居)委会选举的村(居)民,不得再登记参加其他地方村(居)委会的选举。

三、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全镇12个村1个社区按《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进行换届选举。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214月正式启动,至6月基本结束,分为选举准备、选举组织、选举后续3个阶段。

  1. 选举准备阶段

1.深入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一是摸清本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等基本情况;二是掌握基层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村(居)民对村(居)委会成员的意见、要求和信任度等情况。对情况复杂、干群矛盾突出以及三宗势力突出的村、社区制定解决预案;三是完成第十届村(居)委会成员任期届满审计工作;四是结合实际制定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2.召开动员部署业务培训会议。召开全镇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做到上下一致,统筹推进。负责培训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驻村(社区)干部等。

   (二)选举组织阶段(20214月至6月)

1.成立村(居)民选举委员会(410日前)。指导各村(社区)按照有关规定,推选产生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7。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竞职村(居)委会主任的,在组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时,要配备好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担任副主任。待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候选人后,由副主任主持好选举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其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自行终止,出现的缺额,按原推选时得票多的依次递补。

2.做好选民登记工作(430日前)。严格依法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张榜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经公示无误后,由各村民选举委员会制成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册,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村民造册登记,作为发放选民证的依据。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15日前发放选民证。

3.抓好候选人提名工作(510日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候选人条件,引导村(居)民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提名为候选人。对于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不实行一肩挑候选人选举方式采取提名候选人选举方式

采取提名候选人选举方式的,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投票提名产生,参加投票的村民应当超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半数,提名应当在当日完成并张榜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提名有效并进行资格审查后,应当在选举日5日前(517日以前),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以得票多少为序张榜公布候选人名单。

4.召开选举大会,全县选举日确定为(2021522-23日)。红池坝镇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日确定为2021522-23。即522榆树村、兴合村、中岗村、茶园村、小河村、银洞村、铁岭村等7召开选举大会523金家村、渔沙村、九坪村、茶山村、大河村、龙台村等6个村召开选举大会。召开选举大会时,会场必须设立选票发放处、秘密写票处、选票代写处和投票处。严格执行委托投票有关规定,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投票结束后,将所有票箱集中场当众验证开箱,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封存选票、签章,在完成计票的当日张榜公布,并报政府备案。

5.其他组织人员的选举(2021623日以前)。各村新一届村(居)委会产生之后,在30日内依法及时组织新一届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选举,村(居)民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综治(调解)、妇女、计生、团支部等下属委员会。各村要高度重视村(居)民小组长的选举,严格依法组织好村(居)民小组长选举。所有村(居)委会原则上都应按期换届,除大灾、大疫外,一般不延期换届。

   (三)选举后续阶段(20216月)

1.新老村(居)委会交接(202163日前)。第十一届村(居)委会产生之后,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向当选人员颁发市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要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监督上届村(居)委会成员在10日内向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移交印章、办公设施、财务账簿、经营资产、文书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必须交接的工作等。

2.健全完善规章制度(2021630日前)。新一届村(居)委会产生后,村(居)委会结合本村实际,研究制定本届村(居)委会任期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年度工作计划,修订村(居)民自治章程、村(居)规民约、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居)务公开制度、村(居)财务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3.培训新任村(居)委会成员新一届村(居)委会产生后,镇人民政府制定村(居)委会成员培训计划,分层级分批次对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进行培训。

4.检查总结(2021630日前)。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要对各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后及时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汇总相关数据报表,整理相关文件资料,归类存档,并及时向县选举办报送红池坝镇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5.解决遗留问题(2021630日前)。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对未完成换届选举任务的村(社区),要指导分析原因,研究措施,及时组织补选。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违法选举,要及时核查处理,依法限期重新组织选举。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和敏感度高的工作,是全镇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全镇社会的稳定。各村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安排,抓紧抓好。要统筹安排工作力量,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各村指导组要抓好村(居)委会选举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并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做到协调一致,相互推动。加强联系沟通,共同推进换届选举工作。

(二)扎实抓好宣传动员。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标语、宣传画、微信、QQ等载体,广泛宣传村(居)委会选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要采取电话、网络、通告、资料等多种方式,将选举工作有关规定和进程及时告知选民尤其是外出务工选民,动员其积极参选。要大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要求和程序方法,教育引导选民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坚持正面宣传与典型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针对每个阶段工作的不同特点,有重点地进行宣传引导,在换届选举动员部署会议期间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在组织选举阶段选取部分典型开展宣传,在建章立制和总结阶段对选举成效进行宣传。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引导,严防负面信息网上炒作,营造有利于换届选举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保障换届纪律。实行领导包村联系制度,要逐一排查利用各种形式拉票贿选、利用各种手段妨碍换届选举、利用家族和宗教势力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等苗头,深入分析原因,分类制定预案,采取领导干部包村(社区)联系、派驻工作组等方式,切实防范,坚决制止。对违法选举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问题突出的村(社区),换届前要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为换届选举打好基础。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镇选举领导小组,及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要严格执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因领导和指导不力、敷衍应付或者处理来信来访和突发事件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对选举过程中的群众来信来访,要严肃认真对待,及时妥善处置。加强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对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力量排查处理,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到第一线指挥协调,坚决防止和杜绝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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