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45336123U/2022-00006 | [ 发文字号 ] | 红池坝府发〔2022〕1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红池坝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10 | [ 发布日期 ] | 2022-04-12 |
红池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池坝镇2022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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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8745336123U/2022-00006 | [ 发文字号 ] | 红池坝府发〔2022〕1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红池坝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10 | [ 发布日期 ] | 2022-04-12 |
红池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池坝镇2022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镇属各单位:
《红池坝镇2022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红池坝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池坝镇2022年安全生产年度
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执法监管工作盲目性和随意性,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以及《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渝安委〔2018〕3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22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能,落实安全监管属地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促进本镇在建工程、道路交通、危化物品、烟花爆竹、消防、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控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依法监管,进一步强化预防性执法检查,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
(二)深化专项整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大隐患排查工作力度,提高全镇安全监管水平。
四、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它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现有执法人员5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1250天(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假日为250天/人,共5人,共1250天)。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全年共计720天。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220天。
(五)非执法工作日310天。
五、计划检查安排及时间测算说明(全年共计720天,占总法定工作日的比例为57.6%)
检查时间 |
检查范围及行业领域 |
计划检查次数 |
监督检查天数及测算说明 |
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 |
一月 |
道路交通 |
不少于8次 |
12天X5人=60天 |
5.5 |
烟花爆竹 |
不少于1次 | |||
在建工程 |
不少于1次 | |||
餐饮单位 |
不少于1次 | |||
水电企业 |
不少于1次 | |||
二月 |
道路交通 |
不少于8次 |
12天X5人=60天 |
5.5 |
民宿消防 |
不少于1次 | |||
烟花爆竹 |
不少于1次 | |||
在建工程 |
不少于1次 | |||
餐饮单位 |
不少于1次 | |||
三月 |
道路交通 |
不少于8次 |
12天X5人=60天 |
10.2 |
在建工程 |
不少于1次 | |||
水电企业 |
不少于1次 | |||
茶厂 |
不少于1次 | |||
住宿行业 |
不少于1次 | |||
四月 |
道路交通 |
不少于8次 |
12天X5人=60天 |
10.9 |
在建工程 |
不少于1次 | |||
制砂制砖 |
不少于1次 | |||
烟花爆竹 |
不少于1次 | |||
水电企业 |
不少于1次 | |||
五月 |
道路交通 |
不少于8次 |
12天X5人=60天 |
8.6 |
在建工程 |
不少于1次 | |||
校园安全 |
不少于1次 | |||
水电企业 |
不少于1次 | |||
煤矿关闭 |
不少于1次 | |||
六月 |
道路交通 |
不少于8次 |
12天X5人=60天 |
10.2 |
在建工程 |
不少于1次 | |||
校园安全 |
不少于1次 | |||
水电企业 |
不少于1次 | |||
民宿 |
不少于1次 | |||
七月 |
道路交通 |
不少于8次 |
13天X5人=60天 |
9.4 |
在建工程 |
不少于1次 | |||
水电企业 |
不少于1次 | |||
超市 |
不少于1次 | |||
加工小作坊 |
不少于1次 | |||
八月 |
道路交通 |
不少于8次 |
12天X5人=60天 |
7.8 |
在建工程 |
不少于1次 | |||
水电企业 |
不少于1次 | |||
煤矿关闭 |
不少于1次 | |||
超市 |
不少于1次 | |||
九月 |
道路交通 |
不少于8次 |
12天X5人=60天 |
7.8 |
在建工程 |
不少于1次 | |||
校园安全 |
不少于1次 | |||
卫生院 |
1次 | |||
超市 |
不少于1次 | |||
十月 |
道路交通 |
不少于8次 |
12天X5人=60天 |
7.8 |
在建工程 |
不少于1次 | |||
校园安全 |
不少于1次 | |||
煤矿关闭 |
不少于1次 | |||
超市 |
不少于1次 | |||
十一月 |
道路交通 |
不少于8次 |
12天X5人=60天 |
7.8 |
在建工程 |
不少于1次 | |||
校园安全 |
不少于1次 | |||
渔沙敬老院 |
1次 | |||
烟花爆竹 |
不少于1次 | |||
十二月 |
道路交通 |
不少于8次 |
12天X5人=60天 |
8.6 |
在建工程 |
不少于1次 | |||
烟花爆竹 |
不少于1次 | |||
宾馆住宿 |
不少于1次 | |||
餐饮行业 |
不少于1次 |
六、其它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安排及测算说明(全年共计530天,占总法定工作日的比例为42.4%)
(一)其它执法工作日测算(全年共计220天,占总法定工作日的比例为17.6%)
1.参加镇安全生产联合执法20天(每季度1天X4季度X5人=20天)。
2.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性事故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协调处理工作40天(8天X5人=40天)。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20天(4天X5人=20天)
4.参加县级部门联合执法20天(4天X5人=20天)。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60天(每月1次X5人X12月=60天)。
6.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60天(12天X5人=60天)。
(二)非执法工作日测算(全年共计310天,占总法定工作日的比例为24.8%)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80天(16天X5人=80天)。
2.检查指导村及社区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劝导站工作60天(每月1次X5人X12月=60天)。
3.参加党群活动60天(每月1次X5人X12月=60天)。
4.开展结对帮扶走访活动60天(每月1次X5人X12月=60天)。
5.病假、事假25天(5天X5人=25天)。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25天(5天X5人=25天)。
七、其他监督检查事项和工作要求
(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主动衔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上级督办、交办的事项跟踪落实。
(二)应急办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和本监督检查执法计划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开展监督检查。
(三)对在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的,依法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并及时组织复查,需要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措施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对委托执法权限范围之外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需作出行政处罚的,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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