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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花台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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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巫溪县花台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社会公开稿

日期:2024-07-24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922日至121县委巡察组对花台乡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117巡察组向花台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要求不够”问题的整改

1.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全面不深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重要内容应学未学学用结合不够(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本乡实际,印发《中共花台乡委员会关于印发花台乡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试行)的通知》(花台委发〔2024〕23号),严格落实第一议题要求,学习内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中央最新出台或修订的重要党内法规,中央下发的重要文件等。2024年以来共召开党委会13次,其中专题党委会6次、党委扩大会议1次,共学习16篇目、24人发言,同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相应的贯彻落实措施。

二是学习内容应学应学,印发《中共花台乡委员会关于印发花台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花台委发〔2024〕22号),将党中央召开的重要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县委宣传部印发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推荐篇目、部门要求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等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纳入中心组学习。2024年以来第一议题学习13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

三是制定第一议题制度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4年以来共召开4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次学习1人中心发言、2人交流研讨;2024年以来共召开13次党委会,第一议题均有2人发言,党委书记围绕贯彻落实学习内容总结发言。发言人结合乡情和工作实际,均认真撰写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交流发言材料。

2. 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作为不够。党委班子谋发展的信心不足工作思路摇摆不定成效不明显抢抓机遇促进发展的能力不足围绕本地特色优势助推巫溪绿色崛起主动作为不够。(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新发展理念著作、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第一议题、理论中心组学习,2024年以来第一议题学习13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围绕乡第十五届党代会确定的发展思路,紧抓两巫高速的机遇,一以贯之抓好花台乡的发展。

二是紧扣第十五届乡党代会提出人居环境大改善、农业产业大发展主题完善具体措施,运用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调研报告成果,把产业发展落实到促进农民增收上来。已争取到70万元巫溪县花台乡八龙村2024年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发展八龙蚕桑产业;正积极争取重庆市2024年巫溪县花台乡柑橘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已经通过县农业农村委评审,现等待下达资金计划。

三是围绕花台乡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抢抓发展机遇,主动融入全县发展大局,积极谋划、主动作为,推动花台发展上新台阶。截至目前由县水利局下达花台乡农坡村58.85万元山坪塘整治工程已正式开工建设;由县农委下达的支持农村新型集体经济项目70万元资金计划,用于支持八龙村蚕桑产业发展,预计年底前完工431万元重庆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巫溪县2024年花台乡消落带经济花卉种植项目预计2024年下半年启动建设

四是以花台乡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为基础,印发《中共花台乡委员会 花台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台乡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花台委发〔2024〕27号),思路先行,抓好2024年的各项工作。

3.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差距。落实防返贫监测政策有差距扶贫资产管理不规范项目建设前期论证不充分引领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力(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农户申请、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联合审核流程,开展新识别认定发现的可能存在返致贫风险的监测户。完成陈顺银等4户监测户识别和认定。

二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建立2013-2020年扶贫项目资产台账表、2021-2022年巩固成果与乡村振兴项目资产台账表,进一步摸清了资产底数。以项目为载体,建立花台乡建成项目后期运行责任管护制度,与相关村签订项目资产管护责任书、项目资产产权移交协议、扶贫(衔接)项目资产移交表。

三是组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等责任办公室熟悉相关项目入库程序;2024年相关项目已按照县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项目申报。

是结合我乡村集体经济实际,印发《花台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台乡2024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行动方案的通知》(花台府发〔20247号),创新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形式,多途径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按照一村一策发展思路,制定花台乡2024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任务表,确保2024年底实现全乡4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均达到10万元以上。截至6月底,川主村、农坡村已基本达成10万元收入目标,八龙村和花台村均能在年底前完成收入10万元目标。

4.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落实河长制责任不到位人居环境治理存在短板畜牧养殖环保监管不到位(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河长责任制,及时印发《中共花台乡委员会 花台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的通知》(花台委发202415号),按时按要求完成乡村两级巡河任务并做好巡河记录。全面落实生态环保一岗双责,印发《中共花台乡委员会 花台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台乡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花台委发202413号)、《花台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台乡2024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花台府发20245号)。组织召开第一季度环保工作专题会,分管领导汇报生态环保工作情况,主要领导安排部署当前环保工作。

二是强化农村环境整治,压实责任,同各村签订2024年度花台乡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新增2个垃圾箱体,拆除垃圾池1处;结合村庄清洁行动”“六项创建等活动,发放环保宣传单,组织清理陈旧垃圾,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大环保生态处罚力度,建立垃圾回收检查台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台账,本年度下达14份环境保护整改通知书。

三是成立工作专班,及时印发《花台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花台乡畜禽养殖场监管工作专班〉的通知》(花台府发20246号),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业监管工作;加大畜禽养殖场巡查,并及时建立巡查台账。

5. 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不到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不到位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不力。(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中共花台乡委员会 花台乡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花台委发〔202425号),推进班子成员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召开安全生产形势研判专题党委会,各班子成员分析各分管领域的安全形势,同时做好下步工作安排部署。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党委会专项听取平安安全工作汇报,在乡职工会、乡村干部大会上传达并安排安全工作。印发《花台乡人民政府关于制定2024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花台府发〔20244号),分类别建立花台乡2024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台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高度重视地质灾害巡查工作,制定花台乡2024年地质灾害巡查工作方案,定期巡查地灾隐患点并建立巡查台账。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制定地灾点综合应急演练预案,开展综合演练1次、单点演练5次,引导群众对房前屋后的边沟进行清理疏浚;积极争取地灾项目,向县人民政府请求解决库周路马桑沱白岩顶处边坡崩塌治理。

三是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开展欠薪治理百日攻坚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时召开辖区项目巡查工作会,实时了解项目进度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按时上报辖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统计表,做到心里有数,预防欠薪行为川主村移民安置反映房屋漏雨等问题已经乡党委2024312日逐户核实,经过征求涉及农户意见、村级研究并报乡党委会决议,形成了《2024巫溪县花台乡移民居民点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待县水利局批复同意后,开展农户房屋漏雨整治验收补助、山坪塘清淤、路灯添置等工作。

6.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差距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待规范。(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由党委书记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判会。627日,花台乡已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判会,并形成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

二是印发《中共花台乡委员会关于印发花台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花台委发〔202422号),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方案的制定,加强对学习篇目的选择,增强学习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截至目前,已召开四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按要求制定会议方案、撰写发言、研讨材料等,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四风问题仍然存在

7. 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未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工作汇报,未定期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针对性开展廉政谈话较少抓班子带队伍不够有力(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2023年以来开展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检视问题、剖析问题原因,从思想认识、行动上做好整改。

二是将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述廉报告,及时向县委报告花台乡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

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前往县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积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按要求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8. 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力度不够。(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已召开一、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持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是组织召开廉政工作暨警示教育培训会,乡村两级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片以案说法,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敲响廉洁警钟。

是定期对班子成员、干部职工、村干部等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全面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纪律规矩意识。

9. 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同级监督不够有力乡纪委发现问题能力偏弱对下级监督指导不够(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机关干部的谈心谈话,及时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

二是乡纪委加强日常监管执纪,通过下村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了解乡党委政府工作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与办案的有效融合。

三是积极开展对监察监督员的教育培训,让监督员充分认识到监督内容、监督职责等,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10. 党委履行财务监管责任不到位。落实村财乡管责任不到位对移民补助资金监管不到位对借款追缴不力;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村级财务,提高村级资金、资产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成立村级财会代理服务中心,明确具体工作职责。为更好开展村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根据《关于印发巫溪县村民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溪财发〔202331文件精神,制定了《花台乡村级村民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村级财务。

二是召开专题财务专题会,针对白条抵库、欠款等遗留问题,专题研究解决措施,加强库存现金的管理,按照《现金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同时对未入账的票据进行清理核实,已下达28份欠款催收通知书,点对点催收,针对追回借款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遗留问题解决的成效。

三是印发《花台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台乡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花台府发〔20245号),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经账务查询,于20241月进行了固定资产补登,确保账实相符。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按要求入账。

11. 项目管理存在廉洁风险。管理不规范擅自改变扶贫资金用途存在串标的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建立2013—2020年扶贫项目资产台账表、2021—2022年巩固成果与乡村振兴项目资产台账表,进一步摸清了资产底数。

二是以项目为载体,建立花台乡建成项目后期运行责任管护制度,与相关村签订项目资产管护责任书、项目资产产权移交协议、扶贫(衔接)项目资产移交表。

三是2024年项目严格按照项目招标程序执行,目前我乡暂不存在计划金额需要开展招投标程序的项目。

12. 形式主义仍然存在。制发文件照抄照搬民主生活会材料抄袭、雷同(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邀请县委办信息科进行信息撰写培训,提高公文写作水平和能力。印发《中共花台乡委员会 花台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台乡公文办理规范操作流程的通知》(花台委发〔202426号),对文件、材料等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严格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二是印发《中共花台乡委员会 花台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台乡公文办理规范操作流程〉的通知》(花台委发202426号),对文件、材料等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保证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有差距

13. 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规范民主生活会不规范(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为进一步规范党委集体决策行为,及时修订议事规则,印发《中共花台乡委员会关于印发花台乡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花台委发〔202424号),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同时安排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对乡党委会议决策事项跟踪督查,党委会议定事项落地见效。

二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及时印发《中共花台乡委员会关于印发〈花台乡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会议方案〉的通知》(花台委发20243号),各驻村领导参加指导所驻村的组织生活会。

14. 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有差距。党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村级班子建设存在短板组织生活会不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到位(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党建工作专题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提升全乡党建统领基层治理工作水平和成效。

二是实时掌握村级班子动态,定期研究村级班子运行情况。制定2024年花台乡村干部培训计划,确保提升村干部素质、能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三是驻村领导牵头对所驻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实地指导,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

四是乡纪委组织召开村级监察监督员培训,有效保证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

15. 选人用人工作还存在差距。部分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纪实资料归档不完整(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选人用人、职级晋升等相关文件精神,抓好贯彻执行,在选人用人上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

二是对组织工作岗进行谈话、提醒,并强调要加强理论、业务学习,提升履职水平。

四、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16. 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审计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巡察整改,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自巡察反馈会后,共计召开8次会议研究巡察整改事宜,其中1次巡察整改专题会、6次党委会、1次班子会,逐步推进问题的整改销号。

二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花台乡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花台乡村民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花台乡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花台乡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等,切实做到反馈问题不再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3-51518309;电子邮箱5424070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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