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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花台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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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50071502K/2017-0393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7-02-06 [ 发布日期 ] 2017-02-06

花台乡人民政府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及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情况

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政府职能是:

①、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②、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④、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⑤、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⑥、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乡政府职责是:

①、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

②、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③、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④、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⑤、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⑥、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⑦、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①花台乡设置行政内设机构5个,挂牌机构4个: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挂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

②花台乡事业机构及挂牌机构设置

花台乡设置事业机构5个,挂牌机构3个,即:财政所、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水务工作站、林业工作站牌子)、文化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

二、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7年财政下达预算528.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5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07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09.7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95万元,农林水支出108.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78万元。与2016年相比,预算增加68.58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人员调资、增加交通补贴、平时考核的收支预算,以及人员调动而增加的收支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与2016年18.65万元比较,减少2.65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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