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花台乡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县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全体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现将我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规范性文件施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建立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坚持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工作制度,保障文件的规范性和适用性。实行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乡人民政府根据规范性文件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二)推行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决策制度。一是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通过座谈会、群众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落实项目公开制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健全议事规则。坚持重大事项向乡人大主席团报告,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凡涉及全局性问题及重大事项由乡党委会集体开会讨论决定,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乡党委重大决策提供顾问服务。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一是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未取得执法资格人员一律不得参与执法工作,目前我乡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10人。二是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重点强化执法人员纪律、作风和执法业务学习。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开展执法工作,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强化部门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和流程控制,实现行政权力行使各环节的相互制约。加强审计监督。构建科学行政问责配套制度体系,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
(五)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一是建立完善应急预警方案,设立应急处理分队,定期开展突发群体性事件处置演练,及时下发预警信息。对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涉黑涉毒、信访老户等十二类重点人员设立专项台账,及时解决问题做好反馈,由所在村指定负责人进行监督,时刻报备具体情况。二是贯彻落实人民调解制度,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成立乡政法委书记牵头、司法所具体负责、应急办等科室协助的调解领导小组,全年调解矛盾纠纷16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5%,在征地拆迁、邻里纠纷等方面,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了重大作用,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乡党委、政府注重领导干部的法治学习,坚持把县委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乡全过程各方面,注重用法治眼光审视改革发展问题。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以如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导向,本年开展专题学法讲座2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3次,通过对学法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乡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100%。
二、存在问题
一是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还不够深入,极少数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强,口头上讲法制、但在实际工作中轻法制或不讲法制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依法行政相关制度有待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深化法治教育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统一规划部署,各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我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时调整充实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二)加强宣传,扩大法制教育覆盖面。总结法治教育宣传的成功经验,不断创新形式,使法治教育宣传能够以镇村居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让更多群众可以学法,用法。大力推动乡、村两级联动,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
(三)巩固阵地,推进法制教育规范化。加强营造我乡法治建设氛围,建设有制度、有规范的法治教育队伍,巩固各类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