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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尖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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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50071502K/2017-0406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7-09-18 [ 发布日期 ] 2017-09-18

巫溪县尖山镇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一、乡镇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我镇人民政府应包括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决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保、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维护一切经济,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搞好商品流通,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 运行,促进经济、文化发展。

(二)机构设置。镇政府有镇级预算单位1个。行政单位  1个,事业单位 6 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 个,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工作。

二、乡镇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收入总计2126.92万元,支出总计2318.48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1.76万元、下降0.55%,主要原因:政府拨款性基金减少。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126.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6.92万元,占100%。

本单位2016年度支出合计231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7.15万元,占47.75%;项目支出1211.33万元,占52.25%。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46.84万元,较上年减少191.56万元,减少原因是2015年高山移民搬迁资金未完工,资金未兑付形成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26.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6万元,下降0.5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拨款基金减少。

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18.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8.2万元,增长36.35%。主要原因是2015年高山移民资金全面竣工验收,资金全部兑付。

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0.92万元,占总支出19.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9.1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调进人员和工资福利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7.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1.65万元,较上年增加206.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人员工资增加。公用经费245.5万元,较上年减少62.28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减少办公费和会议费支出。2016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32.04万元,印刷费20.3万元,咨询费16.75万元,水费4.28万元,电费4.76万元,邮电费5.39万元,差旅费30.36万元,维修费30万元,会议费26.87万元,培训费8.34万元,公务接待费9.2万元,劳务费26.98万元,工会经费2.82万元,福利费2.62万元,公务用车和维护费6.57万元,其它交通费13.23万元,其它商品服务费支出4.97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2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57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5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2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9.2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原来决算数控制较小。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5万元,2016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32.04万元,印刷费20.3万元,咨询费16.75万元,水费4.28万元,电费4.76万元,邮电费5.39万元,差旅费30.36万元,维修费30万元,会议费26.87万元,培训费8.34万元,公务接待费9.2万元,劳务费26.98万元,工会经费2.82万元,福利费2.62万元,公务用车和维护费6.57万元,其它交通费13.23万元,其它商品服务费支出4.9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62.28万元,降低20.24%,主要原因是本镇减少办公费25.85万元,差旅费减少25.5万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镇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9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日常办公和会议室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预算0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尖山镇人民政府  023-51637016。)

/尖山镇2016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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