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45337505X/2023-0000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尖山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27 | [ 发布日期 ] | 2023-09-27 |
巫溪县尖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属行政单位,履行法律规定的行政职能。尖山镇辖大包、白云、川山、百步、尖山、太平、八佳7个村,尖山、百步2个社区。截至2022年年底,辖区共有网格责任区22个,机关干部42人,社区干部50人。街道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街道办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辖区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政府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尖山镇人民政府现有2个独立核算单位,机关内设党政(人大)、党群、经济发展、民政和社会事务、平安建设、规划建设管理环保、财政、应急管理、乡村振兴、卫生健康10个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个事业站(所)。
年末机构编制单位6个,独立核算单位2个。单位年末编制: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19人,总编制数47人。实有在岗人员42人,其中:行政24人,事业18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站(所)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194.18万元,支出总计3,194.1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9.49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收支较上年度减少约624.23万元,卫生健康收支减少12.48万元,节能环保收支减少108.46万元,城乡社区收支减少38.5万元,农林水收支减少46.89万元,住房保障收支增加43.6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收支减少52.7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31.37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193.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7.22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社会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由县级主管部门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人,我单位不进行资金预算,例如残疾人两项补贴、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孤儿救助、高领失能老年人补贴等,共减少约4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3.01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17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194.1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618.12万元,下降16.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度减少约624.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2.4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减少108.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38.5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46.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3.6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5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3.74万元,占31.4%;项目支出2,190.44万元,占68.6%。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3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我单位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加强项目资金支付,圆满完成2022年度预算任务,2022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94.1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49.49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社会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由县级主管部门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人,我单位不进行资金预算,例如残疾人两项补贴、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孤儿救助、高领失能老年人补贴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9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1.42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收入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615.6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资金收入减少30.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资金收入增加252.62万元,农林水资金收入增加93.77万元,住房保障资金收入增加43.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4.21万元,增长114.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乡镇人民政府,除民政、残联、优抚等救助补助资金外其他项目资金均由县级主管部门进行年初预算,年中进行预算追加,因此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据差异较大。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1.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2.32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支出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624.2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资金支出减少30.85万元,卫生健康资金支出减少12.48万元,节能环保资金支出减少108.46万元,农林水资金支出减少49.8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资金支出减少52.7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资金支出252.63万元,住房保障资金支出增加43.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5.38万元,增长114.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乡镇人民政府,除民政、残联、优抚等救助补助资金外其他项目资金均由县级主管部门进行年初预算,对我单位年中进行预算追加,因此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据差异较大。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3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我单位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加强项目资金支付,圆满完成2022年度预算任务,2022年度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1.72万元,占2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94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人员的超额绩效和公务员绩效奖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12.98万元,占1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65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性补缴资金,二是年中追加优抚和临时救助资金。
(3)卫生健康支出35.22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节能环保支出62.40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62.40万元。
(5)农林水支出1,694.36万元,占5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3.39万元,增长549.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乡镇人民政府,除民政、残联、优抚等救助补助资金外其他项目资金均由县级主管部门进行年初预算,对我单位年中进行预算追加,因此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据差异较大。
(6)住房保障支出85.49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00万元,增长92.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1.00万元。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00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0万元,增100%,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补助资金9.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3.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9.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45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年末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4人,对应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34.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5万元,增长0.7%,与上年基本持平。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劳务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80万元,下降89.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度存在旧房巩固提升补助资金28.5万元。本年支出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80万元,下降92.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度旧房巩固提升补助资金预算减少38.5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5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三公经费有关管理规定进行预算约束,减少非必须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1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2022年是新一届领导班子真正开展工作的第一年,各类工作任务较重,上级领导下沉基层的次数明显增多,接待批次约六十余次,较上年增加约20%。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8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油料费、保养费、维修维护费、保险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控制,确保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在预算范围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5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断完善公务车管理,减少公务车运行维护非必要支出费用。
公务接待费8.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考察人员、审计人员、同级部门之间交流学习人员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控制,从源头上规范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5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2022年是新一届领导班子真正开展工作的第一年,各类工作任务较重,上级领导下沉基层的次数明显增多,接待批次约六十余次,较上年增加约20%。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64批次2,05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1.9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9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1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较上年2022年度换届选举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年度未开展相关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7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劳务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群团工作经费、离退休活动管理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对部分老化、损坏办公设备进行了维修、维护。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3.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36.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9.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9.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5%。主要用于采购产业发展设备、产业和水利项目建设材料、农居环境所需物品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单位本级及所属单位对30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190.4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巫溪县尖山镇人民政府整体自评 |
项目编码: |
50023800022R000099 |
自评总分: |
100 |
||||||||
项目主管部门: |
巫溪县尖山镇人民政府 |
财政归口科室: |
基财科 |
部门联系人: |
姚春旺 |
联系电话: |
51637016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1,263.69 |
1,929.32 |
3,193.01 |
1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63.69 |
1,929.32 |
3,193.01 |
100 |
10 |
1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加强政策引导,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围绕“保、优、延、减、稳”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有保有压”,加强“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等重点领域经费保障,压减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经费开支标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
加强政策引导,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围绕“保、优、延、减、稳”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有保有压”,加强“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等重点领域经费保障,压减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经费开支标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 |
指标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
性质 |
权重 |
得分 | |||||||||||
举办群团活动场次 |
次 |
≥ |
2 |
2 |
0 |
100 |
10 |
10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人数 |
人 |
= |
13 |
13 |
0 |
100 |
10 |
10 |
|||||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 |
≥ |
95 |
95 |
0 |
100 |
15 |
15 |
|||||
补助资金按时发放率 |
% |
≥ |
95 |
95 |
0 |
100 |
10 |
10 |
|||||
年度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
% |
≥ |
95 |
95 |
0 |
100 |
10 |
10 |
|||||
补助惠民政策落实率 |
% |
≥ |
95 |
95 |
0 |
100 |
15 |
15 |
|||||
政务服务居民满意度 |
% |
≥ |
90 |
90 |
0 |
100 |
10 |
10 |
|||||
选举人大代表人数 |
人 |
≥ |
61 |
61 |
0 |
100 |
10 |
10 |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巫溪县尖山镇2022年度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助(溪人社发〔2022〕19号) |
项目编码: |
50023822T000002632541 |
自评总分: |
100.00 |
|||||||||||||||||||
项目主管部门: |
512-巫溪县尖山镇人民政府 |
财政归口 处室: |
010-基财科 |
部门联系人: |
姚春旺 |
联系电话: |
13896285673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0.00 |
811,500.00 |
810,5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0.00 |
811,500.00 |
810,500.00 |
100 |
10.00 |
10.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开发乡村公益岗位104个,可为脱贫人口提供就业岗位104个,保障104名脱贫人口稳定就业,获得年工资收入6000元。 |
通过开发乡村公益岗位104个,可为脱贫人口提供就业岗位104个,保障104名脱贫人口稳定就业,获得年工资收入6000元。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 |||||||||||||
公益性岗位数量 |
个 |
= |
104 |
104 |
0 |
100 |
20 |
20 |
||||||||||||||||
补助发放及时率 |
% |
≥ |
95 |
98 |
0 |
100 |
20 |
20 |
||||||||||||||||
人均补助金额 |
元/人年 |
= |
6000 |
6000 |
0 |
100 |
20 |
20 |
||||||||||||||||
脱贫人口就业岗位数量 |
人 |
≥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
帮扶对象满意度 |
% |
≥ |
90 |
95 |
0 |
100 |
10 |
10 |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姚春旺 023-51637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