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登录 | 注册 | 我要留言
巫溪县 尖山镇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文件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7505X/2022-00014 [ 发文字号 ] 尖山府发〔2022〕11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尖山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7-05 [ 发布日期 ] 2022-07-05

尖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

    为有效地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工作,有效防治洪涝灾害损失,保证汛期安全,确保一方平安。特制定《2022尖山镇防汛救灾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尖山镇人民政府  

2022216  

2022尖山镇防汛救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增强全镇防汛抗旱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渠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洪水、洪涝灾害、山洪地质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防汛抗旱并举的原则,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镇人民政府行政首长统一指挥,分村(社区)分部门负责。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场镇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  坚持依法防汛防旱,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各村(社区)民兵、预备役人员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等急难险重攻坚任务。

    1.4.6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镇村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利用洪水资源;以法制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尖山镇人民政府设立镇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相应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本地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设立防汛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1尖山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

2.1.1  尖山镇人民政府设立尖山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

组  长:张  伟

副组长:李国庆  杜发旺

成  员:李诗轩  李美述  袁友刚  谢立伍  唐  洲

胡翰兮  张晓琴  田晓庆  曾友海  贺  婷  

刘远平  叶  坤  刘远平  梅启燕  王  彬  

张  伟  薛  勇  何正经  朱汉明  粟有群  

刘美华  张家军     

下设尖山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办公室(简称防汛办公室,电话:51637016),负责日常工作。

    2.1.2  镇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镇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贯彻执行防汛抗旱有关政策、法规、制度和上级指示,制定全镇防汛抗旱预案并组织实施;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根据汛情旱情趋势,对防汛抗洪、抗旱减灾作出科学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及时发布洪水预报、汛情公告和防洪警报;组织实施抗洪救灾和抗旱减灾措施及灾情处置。负责全镇水资源量的调控和调度工作。

    2.1.3  镇防汛办公室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防汛抗旱的政策、法规和制度,执行省、市、县、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抗旱指令,确保防汛抗旱政令畅通;负责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的检查、督促、落实,搞好防汛准备和工作总结;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各部门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和防汛抗旱物资准备工作;负责有关防汛抗旱经费、物资的计划、调配与管理;组织制定防御洪水方案、抗洪抢险方案、抗旱方案;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负责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准确、及时收集分析传递各类汛情;及时调查、核实、上报汛情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为镇党委、政府领导和上级防汛部门指挥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当好参谋助手。

    2.1.4  镇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职责

    镇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其他有关部门要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心协力共同完成抗御洪涝灾害的任务。各成员的主要职责是:

    水站:负责全镇水利水电工程的防洪安全和全镇水资源量的调控和调度工作;组织制定所辖水利电力工程安全度汛运用方案及抗洪抢险应急措施,实施镇防汛指挥部防汛调度命令;负责水毁工程的除险加固及修复工作;负责全镇河道管理及河道清障;负责防灾、抗灾、救灾的电力保障;负责水利水电工程洪涝灾情的统计、核实、上报。

    派出所:负责制订本系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的突击案,组织协调指挥本单位参加抗洪抢险;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打击盗窃防汛物资和破坏防洪、水利、水文、电力、通讯设施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交通管制;负责抢险应急、组织营救、疏散群众及抢救物资;负责重要单位、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的安全保卫,做好防汛抗旱治安保卫工作,保证抗灾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应急办:负责对镇相关部门及各防汛准备及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落实;负责防洪安全事故的监督、处理,并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协助防汛抗旱应急抢险;及时收集灾情,制订抗灾救灾措施;负责洪旱灾情统计、核实、上报,协调安排救灾资金和物资;负责救灾信息的综合和对外发布等工作。

    财政:负责防汛抗旱经费的筹措、调拨和监督作用,确保防汛抗旱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负责遭遇洪灾时抢险经费和灾后防汛设施、水利工程修复和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疫病防治资金筹集、管理和检查落实。

    农服中心:负责制订农业生产防灾抗灾预案,落实农业遭遇冷冻、洪涝、旱灾及风雹灾袭击的科学自救措施,及时、有效指导全镇农民开展农业生产自救、科学施救,恢复灾后农业生产,尽全力减轻农业灾害损失;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镇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负责农业洪旱灾情统计、核实、上报,并及时报镇防汛办公室。

    民政办:负责做好灾区群众的生活安排和重灾户的救济工作,组织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组织协调社会捐赠工作,负责捐赠救灾资金、救灾物资的接收、发放和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洪涝灾情的收集、核定、上报,与镇防汛办公室密切配合,综合有关灾情资料,上报县防汛指挥部。

    卫生院:负责抢险救灾医疗队伍的组织和灾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防止灾后疫病发生和蔓延等工作。

    镇电信、移动、联通: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保障通讯设施的防洪安全;优先传递防汛通讯信息,保证信息畅通;根据汛情需要,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调度应急通讯设施。

    供电所:负责所辖供电区域内防洪抢险用电及供电设备、设施的维护抢险恢复工作,确保防洪抢险及居民的安全供电。

    文化站:负责对防灾知识和防汛抗旱法律法规的宣传;负责发布汛情公告和重要防洪抗旱指令;及时报道防汛抗旱工作动态和通报重大汛情,组织广播电视宣传防洪抗旱工作。

    社区:负责实施场镇抢险预案;负责场镇的防洪检查、落实抢险措施;维护防洪抢险秩序;搞好防汛工作总结和洪涝灾情的统计、核实,并及时报送镇防汛办公室。

    其他驻镇单位:负责编制及实施本辖区、本行业范围内的防洪抢险预案,负责防洪检查、落实抢险措施;维护防洪抢险秩序;搞好防汛工作总结和洪涝灾情的统计、核实,并及时报送镇防汛办公室。

    2.2村(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机构

    各村(社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镇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和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村(社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村(居)委会和基干民兵负责人、村(社区)民兵连长等组成,办事机构设在村(居)委员会办公室。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