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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尖山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05 | [ 发布日期 ] | 2024-12-05 |
尖山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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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尖山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05 | [ 发布日期 ] | 2024-12-05 |
尖山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镇属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及肇事肇祸精神患者管控长效机制,落实综合服务管理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决定调整尖山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综合管理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综合管理小组成员
组 长:杜发旺 镇长
副组长:谢立伍 政法委员、副镇长
张晓琴 副镇长
陈九平 尖山派出所所长
成 员:熊达勇 卫生院院长
段存杨 司法所所长
胡泽洪 民政办主任
阳 曦 平安办主任
向 娟 残联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综合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平安办,由阳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管理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成员单位职责
(一)卫生院职责
1.负责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定期随访,指导患者服药,开展对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人际交往、劳动技能等训练和康复服务;
2.做好患者家庭成员的护理指导工作,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定期交流沟通患者健康情况;
3.开展健康知识教育活动,提高大众心理健康水平。
(二)派出所职责
1.重点掌握辖区内可能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的基本情况,落实日常监控和控制措施,依法做好严重肇事肇祸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强制收治工作;
2.牵头警情处置、案件办理,开展入户调查、随访管理工作;
3.当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等行为,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4.协助综合管理小组查找失访患者的工作,协助民政办查找流浪乞讨患者原籍。
(三)村(社区)职责
1.协助开展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线索调查、登记和信息采集工作;
2.协助开展患者危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和应急处置;
3.调查了解病人家庭经济情况,为生活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帮助,并向综合管理小组反映患者及其家庭的情况,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为患者融入社会创造条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不办理入(出)院手续的,由患者所在村(居)委员会办理入(出)院手续)。
(四)民政办职责
1.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患者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中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治救助服务;
2.协助综合管理小组做好患者排查、随访管理工作。
(五)残联职责
1.协助综合管理小组做好患者排查、随访管理等工作;
2.配合上级部门制定精神残疾人服务政策,并帮助其融入社会。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定期会议制度。综合管理小组每月召开不低于一次的专题研判会议,总结工作,梳理问题,部署下步工作。根据患者日常服务管理情况,组织综合分析研判,研究升降患者风险、管控等级,决定出入库,对紧急情况、特殊患者要强化预警预防,落实管控措施。重要敏感时段或视情临时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服务管理中的突发、突出问题。
(二)建立全面排查制度。将专项排查与常态排查相结合,排查发现与信息交换相结合,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地为辅为原则,全镇每半年、村(社区)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排查,逐村逐户、人人见面,做到应排尽排、应列尽列、应管尽管;卫生院、派出所、民政、残联等站所办应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滚动排查。对排查出的疑似患者,及时汇总报告综合管理小组。
(三)建立诊断评估制度。综合管理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针对辖区所有患者的健康体检;分级分类定期开展病情诊断和危险性评估;发现患者病情波动或肇事肇祸倾向,立即评估危险等级,对应落实管控措施。
(四)建立信息交换制度。镇民政办、平安办、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及各村社区之间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信息交换,相互通报患者随访、诊断评估、肇事肇祸等情况,跟踪患者住院、服药、监护、病情等信息。村级联合服务小组成员日常发现患者有失访、无监护、服药不规律等情况要立即报告综合管理小组;患者离开居住地后,所在村级联合服务管理小组及时报告综合管理小组,由现居住地综合管理小组交换信息;如跨省流动,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立即上报综合管理小组,经研判后及时上报相关县级部门。
(五)建立联合随访制度。村级联合服务小组分级落实定期上门随访,了解患者现实状况、病情变化、治疗服药、监管看护、在(失)控等情况,填写随访探视积分表,并落实分类管控措施。在重大敏感节点期间,增加随访频次和力度。
(六)建立联合处置制度。发现患者肇事肇祸行为,村级联合服务管理小组要及时报警并做好先期处置;派出所要第一时间出警控制事态发展,通报综合管理小组,综合管理小组成员共同开展现场处置、送医救治、善后处理等工作;同时,迅速通报县管理办公室。
(七)建立救治救助制度。帮助患者及家属申请相关救助帮扶政策,采取免费服药、送药到基层等药物治疗措施,严格落实以奖代补政策,推动监护管理责任落实;对无监护、弱监护及服药依从性差的特殊患者,推荐使用长效针剂,有效控制患者病情。
特此通知。
尖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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