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文旅发〔2022〕27号
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2年巫溪县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发挥我县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0〕156号)以及市级年度“三馆一中心”免费开放绩效评价,我委制订了《2022年巫溪县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5月5日
2022年巫溪县基层综合
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一、绩效评价的对象
全县建制以内享受了中央和市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二、绩效评价的组织
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由县文化旅游委组织评价,市级随机进行抽查。
三、绩效评价的内容
(一)评价时间范围。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期间的免费开放情况。
(二)业务工作指标。详见附件1—2。
(三)凡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的,取消免费开放绩效奖补资金:
1.当年免费开放中出现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重大违法案子尚未处理完毕的;
2.当年免费开放中不按照财教〔2020〕156号和渝财教〔2012〕25号文件落实和使用资金,或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
四、绩效评价的等次及比例
绩效评价等次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一等数量控制在全县总数的30%,二等数量控制在全县总数的50%,其余为三等,同时允许出现等次空缺),以百分制实行季度实评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其中季度评分90分,二季度(3-5月)占比25%、三季度(6-8月)占比25%、四季度(9-11月)占比40%(附件1指标占比80%、附件2指标占比10%);日常工作10分。
五、绩效评价的办法
(一)综合评价
县文化旅游委采取查看佐证资料、实地评价、季度评价(季度评价方式另行制定)并结合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的方式进行。
(二)汇总评价
1.县文化旅游委将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市文化旅游委以及市财政局对免费开放绩效评价的有关要求,以及本方案的规定,结合综合评价分数,按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每个单位的分数高低,对照评价标准,分别评出一、二、三等次名单。
2.对入围建议名单公示7天,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一、二、三等次名单,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
4.乡镇(街道)对入围建议名单公示结果提出异议的,县文化旅游委将委托第三方进行核实。
六、绩效评价运用
(一)免费开放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于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文化旅游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按照等次对应相应分值。
(二)根据中央和市财政拨付的奖励资金总额度,对获得二等及以上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另行制定。
联系人及电话:
唐小红(县文化旅游委):51522662,19115297233。
刘平波(巫溪县图书馆):51688861,17754938826。
田荣华(巫溪县文化馆):51522190,15608383000。
万泓余(巫溪县文管所):51529007,18723851679。
附件:1.2022年巫溪县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免
费开放”绩效评价业务指标
2.2022年巫溪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免费
开放”绩效评价业务指标
附件1
2022年巫溪县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
绩效评价业务指标
序号 |
指标名 |
指标值 |
分值 |
评价细则 |
评价依据 |
考核实施方法 | |||
1 |
免费开放(60) |
开放时间 |
每周对公众开放提供服务的时间不少于42小时;根据实际实行错时开放,双休日、节假日照常开放,每天开放不少于4小时,农忙时可适当缩短开放时间。 |
5 |
没有达到的不得分 |
渝文旅发〔2021〕169号及乡村文化振兴年度考核指标 |
实地查看 | ||
开放项目 |
常设免费活动项目不少于4项;服务项目是否定期提前公示并实施更新,设立相关的公示牌,公示的内容包括:项目、时间、地点、组织者等要素是否齐全。 |
10 |
1.每少一项扣2分;2.未公示扣10分;3.公示不规范,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
实地查看 | |||||
活动开展 |
在本辖区内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不少于20场,包括演出、图书阅览、展览讲座、辅导培训、法规政策科技宣传5个类别。 |
读书看报、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重点文化活动和服务项目开展以及群众参与情况,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12次,每次活动参与群众不少于50人。其中,以当地党委政府名义组织开展的活动不少于2次;演出不少于6次。 |
32 |
以当地党委政府名义组织的活动每少一次扣6分,其余活动每少一次扣2分;类别每缺一项扣1分 |
提供佐证材料(送流动文化服务回执单、文化体育活动统计表、方案、图片、参训人员签到册等)+实地查看+日常材料报送 | ||||
赴本辖区内的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指导工作;对农家书屋管理员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
5 |
没有指导且没开展培训不得分;指导缺1个行政村社按本辖区行政村社总数比例扣分 | |||||||
为辖区内文化骨干(文艺团队)举办文体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 |
4 |
没有培训不得分;每少一次培训扣1分 | |||||||
赴村(社区)为群众举办讲座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 |
4 |
没有开展不得分;每少一次扣1分 | |||||||
2 |
公共文化数字化(10) |
物联网 |
“物联网”服务配送村社覆盖率100%。 |
1 |
计分办法:(已覆盖村(社区)数÷实有村(社区)数)=实际得分 |
平台 查看 | |||
在线 服务 |
开展网上互动不少于12次(包括演出、图书阅览、展览讲座、辅导培训、法规政策、科技宣传、场馆预约等服务); |
2 |
活动每少一次扣0.2分;类别每缺一项扣0.2分 | ||||||
网站 消息 |
原创信息每月不少于2条 |
2 |
每月原创信息达24条的得3分,少一条扣0.2分 | ||||||
志愿服务 |
注册志愿团队不少于1支,注册志愿者人数不低于20人 |
3 |
1.未注册志愿服务团队扣1分,志愿者注册人数每少一人扣0.1分 | ||||||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及发布不低于5次 |
2 |
未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及发布不得分,每减少一次扣0.4分。 | |||||||
3 |
全民阅读(4) |
图书借阅 |
年图书借阅不少于2000册次。 |
2 |
每借阅少100册扣0.1分 |
借阅系统+实地查看 | |||
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电子阅览室制度完善、环境整洁,设备运行良好;图书编目上架规范整齐、报刊更新及时、台账完整。 |
2 |
||||||||
4 |
文物安全(6) |
文物保护单位巡查 |
建立文物保护巡查机制,定期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巡查,并完善重庆文保巡查APP相关数据材料 |
对辖区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
6 |
根据本乡镇(街道)文物级别及文物数量给分,原则上缺一次扣0.2分 |
凡出现文物督查不力、管理不到位且多次提醒不整改的;出现文物安全事故的。文物安全不得分 |
溪文委发〔2018〕36号及《文物保护法》 |
通过重庆文保巡查APP进行考核 |
对市、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巡查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 | |||||||||
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点巡查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 |
根据本乡镇(街道)文物级别及文物数量给分,原则上缺一次扣0.5分 | ||||||||
5 |
应急广播(5) |
运行维护 |
1.落实专人管理;2.有独立的广播室,设备齐全;3.制度上墙;4.正常运行。 |
5 |
前三项缺一项扣1分;正常运行数据通过县级平台直接调取。 |
《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下发应急广播使用手册及相关制度的通知》 |
实地查看+平台调取 | ||
6 |
阵地 建设(10) |
设施建设 |
站舍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 |
2 |
按照2021年收集的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存量情况打分 |
渝文委发〔2017〕37号 |
实地查看 | ||
文体广场面积不少于500平方 |
2 |
根据实际情况打分 | |||||||
设有多功能室、辅导培训展览厅、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共享工程活动室)且制度齐全 |
2 |
缺一项扣0.4分,缺一项制度扣0.1分 | |||||||
设有宣传橱窗、板报栏、文化走廊,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
2 |
缺一项扣0.5分 | |||||||
是否存在设施设备闲置、租赁、占用等现象 |
2 |
存在扣2分 | |||||||
7 |
满意度测评(5) |
群众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以上(含85%) |
5 |
达到85%以上(含85%)得5分,达到80%以上(含80%)得3分,低于80%不得分 |
渝文旅发〔2021〕169号 |
电话抽查、街头随访、问卷调查、实地暗访等方式 |
附件2
2022年巫溪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
绩效评价业务指标
序号 |
指标名 |
指标值 |
分值 |
评价细则及方法 |
评价依据 |
考核实施方法 | |
1 |
免费 开放 (60) |
开放时间 |
每周对公众开放提供服务的时间不少于30小时;根据实际实行错时开放,双休日、节假日照常开放,每天开放不少于4小时,农忙时可适当缩短开放时间。 |
10 |
没有达到的不得分 |
渝文旅发〔2021〕169号 |
实地查看 |
开放项目 |
常设免费活动项目不少于4项;服务项目是否定期提前公示并实施更新,设立相关的公示牌,公示的内容包括:项目、时间、地点、组织者等要素是否齐全 |
20 |
1.每少一项扣4分;2.未公示扣10分;3.公示不规范,每发现一处扣3分,扣完为止。 | ||||
活动开展 |
读书看报、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重点文化活动和服务项目开展以及群众参与情况,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其中,以当地村“两委”名义组织开展的活动不少于1次。 |
30 |
以当地村“两委”名义组织的活动每少一次扣10分,其余活动每少一次扣5分 | ||||
阵地 建设(20) |
设施建设 |
站舍建筑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 |
8 |
按照2021年收集的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存量情况打分 |
渝文委发〔2017〕37号 | ||
有文体广场 |
2 |
根据实际情况给分 | |||||
设有农家书屋、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室、多功能会议室且制度齐全 |
8 |
缺一项扣2.4分,缺一项制度扣0.26分 | |||||
设有宣传栏 |
2 |
没有不得分 | |||||
2 |
应急 广播(10) |
运行维护 |
1.落实专人管理(操作台、加密卡),设备齐全;2.能熟练操作系统;3.制度上墙 |
10 |
缺一项扣2分(注:系统操作不熟练扣0.5分;制度不完善扣1分) |
《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下发应急广播使用手册及相关制度的通知》 | |
3 |
满意度测评(10) |
群众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以上(含85%) |
10 |
1.达到85%以上(含85%)得10分,达到80%以上(含80%)得5分,低于80%不得分 |
渝文旅发〔2021〕169号 |
电话抽查、问卷调查、实地暗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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