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09450498T/2019-0030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9-09-29 | [ 发布日期 ] | 2019-09-29 |
巫溪县菱角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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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9-09-29 | [ 发布日期 ] | 2019-09-29 |
巫溪县菱角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巫溪县菱角镇人民政府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菱角镇人民政府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指示;负责政策法规宣传服务。负责辖镇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工作。负责制订和实施辖区经济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负责城乡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经济组织培育及宏观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市场监管,维护和市场秩序,促进生产发展。对辖区生产生活状况进行登记、统计和监测。负责实施组织城镇化建设工作,搞好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镇环卫绿化、村容整洁、爱国卫生、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促进村民、居民自治。负责辖区社区建设工作。负责农业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劳动就业保险、社会保障、卫生防疫、优抚救济等社会事务的管理协调和公共服务。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征兵、抢险救灾等到突发事件,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单位构成
目前,巫溪县菱角镇人民政府设14个办公室和服务机构,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扶贫办公室、民政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计生服务站、畜牧站、文化站、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国土所、服务大厅、林业站。
巫溪县菱角镇人民政府核定行政编制43名,行政编28人,事业编15人。
2018年末在职职工44人,其中行政28人,事业15人;离休年末人数为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747.16万元,支出总计1762.37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462.27万元、增长113.81%,主要原因是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抚恤和残疾人事业支出增加、农林水支出中农业、扶贫、农村综合改革增加等因素导致。支出减少78.38万元,下降4.26%,主要原因是环保项目中退耕还林支出未兑付导致。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747.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7.16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76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0.02万元,占58.45%;项目支出732.34万元,占41.55%。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84.79万元,较上年增加984.79万元,主要原因是环保项目工程未开展,当年未兑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742.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7.27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是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增加以及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金额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36.92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社会报账和就业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20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62.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38万元,下降4.26%。主要原因是当年社会保障和就业项目中抚恤支出、临时救助和农林水项目中扶贫支出扶贫、农村综合改革有所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7.16万元,增长59.46%。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2.79万元,占22.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0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社会保障与就业项目支出;外交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0.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3.66万元,较上年增加0.4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文件要求人员经费增资部分补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86.36万元,较上年增加58.54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扶贫等工作公务用车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外出次数增多,公务用车使用更加频繁,以及油价上涨,公车维护成本增大。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县级各单位调研指导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考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50批次,10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4.88元,车均维护费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96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11.9万元,增长9.83%,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务运行成本增大。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和差旅费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3.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00.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机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巫溪县菱角镇人民政府
电话:51630029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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