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45332907N/2025-0000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菱角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7 | [ 发布日期 ] | 2025-02-17 |
巫溪县菱角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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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菱角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7 | [ 发布日期 ] | 2025-02-17 |
巫溪县菱角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菱角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菱角镇人民政府是巫溪县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是基层的权力执行机关。其主要职责具体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城镇、村落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理、维稳、治安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全镇经济,管理全镇各项国有资产;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推动全镇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等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指导和帮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群众自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菱角镇人民政府下设行政单位1个,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共24人。政单位1个。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223.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3.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86.56 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压减公用经费,二是2025年减少了基础设施、蚕桑设施设备建设等项目资金。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223.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5.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万元,农林水支出475.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1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4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86.56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83.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2.9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3.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3.22万元,比2024年减少18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3.67万元,比2024年减少83.6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压减公用经费、三公经费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49.55万元,比2024年减少102.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减少了粪污治理、蚕桑产业发展设施设备购置等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产业补助等重点工作。
巫溪县菱角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1.1万元,比2024年减少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4.1万元,比2024年减少2.3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压减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1.12万元,比上年减少6.25万元,主要原因为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整体压缩了公用经费预算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菱角镇人民政府无政府采购年初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23.22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执法用车1辆、环保执法用车1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我单位整体绩效目标:通过使用全部预算资金计划在预算年度内保证机关单位的基本运行,履行管理15个村社区的整村运行职能,提高菱角镇1%经济效益和社会治理效益,逐步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保证辖区公共安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保证基层党的建设正常平稳运行,完成党和国家的政策落实任务,密切联系群众;确保辖区安全稳定、各项事业活动有序开展;确保法律执行和实施,规范居民行为。
2025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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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部门(单位)名称 |
巫溪县菱角镇人民政府 |
部门支出预算数 |
1223.22 | ||
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
通过使用全部预算资金计划在预算年度内保证机关单位的基本运行,履行管理15个村社区的整村运行职能,提高菱角镇1%经济效益和社会治理效益,逐步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保证辖区公共安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保证基层党的建设正常平稳运行,完成党和国家的政策落实任务,密切联系群众。;确保辖区安全稳定、各项事业活动有序开展。;确保法律执行和实施,规范居民行为。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履行管理整村运行只能村社区数 |
25 |
个 |
= |
15 | |
应急事件处置及时率 |
20 |
% |
= |
100 | |
有效提高服务水平 |
25 |
|
定性 |
有效 | |
提高菱角镇经济效益和社会治理效益 |
20 |
% |
≥ |
1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 |
≥ |
90 |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龚忠桂 联系方式:023-5163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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