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45332907N/2020-00022 | [ 发文字号 ] | 菱角府发〔2020〕16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菱角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3-10 | [ 发布日期 ] | 2020-07-09 |
菱角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巫溪县菱角镇2020年度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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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菱角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3-10 | [ 发布日期 ] | 2020-07-09 |
菱角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巫溪县菱角镇2020年度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菱角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巫溪县菱角镇2020年度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我镇特制定《巫溪县菱角镇2020年度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菱角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0日
巫溪县2020年度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规定以及农业农村部《2020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农牧发〔2019〕44号)要求,结合当前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深入推进兽医工作“三项制度”为重要抓手,以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防控重点,全面落实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动物疫病发生、传播、流行,努力保障“四大安全”,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时间安排
全镇春防行动时间统一定为3月10日—4月20日,秋防行动时间统一定为9月1日—9月30日。春秋防结束后,镇上组成防疫检查组,对各村(社区)的防疫工作进行抽查检查。
三、行动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在有效抓好常年防疫工作基础上,集中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突出抓好大宣传大排查大清洗大消毒。充分利用会议、短信、微信、村级广播、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集中开展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和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大宣传,不断强化养殖业主的防疫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主动防疫能力,营造群防群控的浓厚氛围。充分发动村社干部和广大村民,采取走访问询、查看照片或视频等非进场入户方式,集中开展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情大排查,动态更新生猪户口,准确掌握疫情情况。排查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病的,依法依规进行规范处置和上报。生产经营者要切实履责,在春秋防疫行动期间督导养殖、屠宰场所集中开展好大清洗大消毒。
(二)分类实施强制免疫。根据农业农村部《2020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规定,将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纳入了国家强制免疫病种财政补贴范围;按照《重庆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将犬只狂犬病纳入了市级免疫病种财政补贴范围。强制免疫实行分类管理,对大型养殖场(含“先打后补”养殖场)实行由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督促免疫”;对中小型养殖场实行由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免疫”;由村级动物防疫员“代行免疫”。同时,各村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农村散养户《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和《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
(三)切实加强防疫监管。对所有养殖场户集中开展一轮全面监督检查。对散养户,由村防疫员严格落实责任片区监管巡查。对畜禽养殖场,由村防疫员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实施精细化监管巡查。督促养殖业主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申报检疫、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要加强规模化畜禽场和种畜禽场(“两场”)监管,监督健全生物安全体系,严格落实引入畜禽隔离观察和监测制度,严格进出车辆、人员、物品管控和消毒,强化灭蚊灭蝇灭鼠、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喂猪,病死畜禽规范无害化处理等生物安全措施,严密防范疫病传入传播。严肃查处非法调运、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不如实提供防疫档案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保障工作。各村实行书记、主任双组长责任制。具体技术工作由村防疫员负责。乡镇提前将防疫工作所需疫苗、消毒剂、器械耗材、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准备到位,按规定发放,规范使用。对村防疫员加强技术培训,提高防疫操作技能;加强责任担当意识和廉政纪律意识教育,依法依规落实散养农户强制免疫和规模养殖户自行免疫制度。
(二)强化生物安全。必须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循能不进则不进、能不接触则不接触的原则,严格按规范做好防护,严密防范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甚至感染人,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村防疫员在开展走访问询、监督巡查、宣传指导等工作时,必须全程戴口罩,避免与养殖业主及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交谈;在开展入户免疫时,必须全程戴口罩、穿防护工作服和雨靴,进出严格消毒。
(三)强化行为规范。村上必须组织三人以上的防疫组到各户进行常年的防疫工作(打针、登记、消毒)。村防疫人员要加强疫苗使用管理,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建立发放、领用记录,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规范免疫行为,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造成免疫失败。规范消毒,防止消毒不彻底,造成疫病传播。防疫组要完善常年防疫的档案登记。
(四)强化督促检查。加强督查检查,随时跟踪进度和信息填报等情况,对各村进度迟缓、弄虚作假和工作不到位的,立即督促整改,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镇人民政府将根据情况派出督察组对各村(社区)防疫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安排部署不及时、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防疫效果不达标的各村(社区)将报镇党委政府予以通报,对村防疫人员工作落实不到位,并扣发当年防疫人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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