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45332907N/2021-00008 | [ 发文字号 ] | 菱角府发〔2021〕6号 |
[ 主题分类 ]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菱角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19 | [ 发布日期 ] | 2021-02-19 |
菱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菱角镇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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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菱角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19 | [ 发布日期 ] | 2021-02-19 |
菱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菱角镇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菱角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菱角镇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
《菱角镇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菱角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7日
菱角镇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集贸市场经营秩序,集中整治、取缔马路市场,深入推进农村集贸市场体系建设,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渝安办〔2020〕57号)、全县安全生产暨春运工作会议等文件会议精神,镇人民政府决定配合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取缔以路代市、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彻底消除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保障我镇经营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菱角镇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 张钧平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 施儒军 镇 长
王传华 副镇长
宋 杰 副镇长
林 静 宣传委员
龚德华 凤凰派出所所长
成 员: 向华先 胡述华 胡代平 王世忠 皮泽明 冉亚强
唐伟宁 各村社区书记
二、整治目标
全镇范围内在国道长下坡、急弯及临水临崖等路段的马路市场,予以强制取缔;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马路市场,建立临时交通管制机制,乡道及农村其他重要交通干道沿线摆摊设点或赶集,堵塞交通、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大同社区、菱角村、石安村马路市场。
三、整治范围
菱角镇大同社区、石安村、菱角村等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
四、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重点任务
1.配合相关执法单位依法取缔或搬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马路市场。对位于长下坡、急弯及临水临崖等路段的马路市场,予以依法取缔;对位于主干道路的马路市场,予以强制搬迁,确保实现“摊清、人清、路畅”。
2.严格管控不能及时清退的马路市场。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马路市场,建立临时交通管制机制,对该路段进行临时交通管制,安排人员值守,禁止车辆通行。
3.建立健全全镇马路市场长效管理机制。针对农村马路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
(二)责任分工
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城乡马路市场整治搬迁工作。镇应急办、相关村和社区负责同志配合凤凰公巡中队落实马路市场通行秩序管控工作,建立赶场赶集交通值守制度;以马路市场为重点,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管控马路市场通行秩序;城建办负责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清理,依法拆除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违章建筑物;镇应急办负责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镇应急办负责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
五、相关措施
(一)加强舆论宣传
各相关村、社区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要利用广播、横幅、标语、宣传册、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市场管理的各项规定,让开展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家喻户晓。
(二)加强督导问责
集中整治期间,镇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情况开展暗访抽查,发现应取缔未取缔、应搬迁未搬迁、暂时不能取缔或搬迁但管控不力的马路市场,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村、社区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到位;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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