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登录 | 注册 | 我要留言
巫溪县 菱角镇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文件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2907N/2022-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菱角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8-24 [ 发布日期 ] 2022-08-24

菱角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菱角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保护渔业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域生态平衡,根据长江十年禁渔行动要求,特制定菱角镇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

一、常年禁渔水域(菱角镇)

柏杨河菱角段、东溪河菱角段。

二、禁止事项

严禁电鱼、毒鱼、炸鱼;常年禁渔水域禁止所有生产性捕捞,禁止利用水上浮动、可视、遥控等设备垂钓;禁止无证驾驶机动船舶;禁止制造、销售和使用电捕设备、迷魂阵、拦江网、地笼等禁用渔具;禁止向天然水域投放外来物种、杂交种等水生生物。

三、领导机构

成立菱角镇护渔协护队。

长:  镇长

副组长:  党委副书记

龚德华  派出所所长

员:  农服中心主任

向华先  执法队队长

冉启成  水务站工作人员

  店子村支部书记

龙云章  菱角村支部书记

  红岭村支部书记

向洪昔   桂花村支部书记

贾本生   四坪村支部书记

谢忠平   凉水村支部书记

护渔协护队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谭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他护渔协护队成员为办公室成员。

四、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站所办开展禁捕退捕工作,收集报送信息,每月2次牵头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督促工作落实情况。

2.水务站:将禁捕退捕工作纳入河长巡河的重要内容,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记录在巡河记录本上。

3.执法队:常态化开展巡查,对违反常年禁渔规定的,依法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以及渔具等捕鱼设施,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4.凤凰派出所:常态化开展巡查,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以暴力威胁、伤害执法人员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5.各相关村:确定禁捕责任公示牌选址,明确村级责任人及河段,明确禁捕监管责任。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站所办要充分认识禁捕退捕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2.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级会议、横幅、微信短信、通告、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政策,强化警示教育,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舆论氛围,做好负面舆情管控,严防禁捕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3.严格监管执法。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餐饮等地下产业链和利益链;加强汾水河流域日常执法监管,有效防范、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地宠网”、“滚钩”和非法捕捞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及时报送信息。每月1日和15日向镇护渔协护队上报禁捕退捕或打击非法捕捞工作开展情况,重大事项随时报送。

                             

                          菱角镇人民政府

                                          20225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