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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兰英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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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489XW/2021-00020 [ 发文字号 ] 兰英府发〔2020〕26号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城乡建设(城乡管理);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兰英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日期 ] 2021-05-25

兰英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兰英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英府发〔202026


兰英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兰英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各站、所,乡属单位:

现将《兰英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英乡人民政府  

20201021  


兰英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巫溪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巫溪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2078号)、《巫溪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溪农村乱占耕地整治办发〔20201号)有关要求,摸清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情况和底数,制定本方案。

一、深刻认识开展摸排工作的重要性

耕地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根基。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耕地保护是关乎14亿人吃饭的大事,容不得半点闪失。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直接冲击耕地红线和底线,直接影响国家粮食安全。我乡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做好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开展农村乱占耕地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充分认识到开展摸排工作对摸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底数情况,为分布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坚实的基础的重要意义,坚决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扎实抓好摸排各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我乡2013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按照上级要求建立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台账,为下一步实施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坚实基础。

三、摸排范围、类型和内容

按照县级摸排方案,本次摸排范围为我乡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

(一)摸排范围

1.时间范围。201311日至202073日,以及201311日以前房屋主体或附属设施已建设但201311日后存在与之整体关联的新建、扩建、续建的占用耕地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对202073日后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按照有关要求,实行“零容忍”,坚决依法依规处理。

2.耕地范围。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作为耕地范围。

3.用地手续范围。根据巫溪县摸排方案有关规定,“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布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的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要求或各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的设施农业用地相关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经纳入本次摸排范围的房屋。其他情形无论全部或者部分占用耕地(包括国有和集体),全都纳入本次摸排范围。实际已经建设但“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通过遥感影像、审批资料等举证说明。

我乡将把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点管控区域内的房屋,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设的房屋,以及党员干部利用职权等强占、多占耕地建设的房屋作为摸排工作重点。

(二)摸排类型和内容

1.住宅类。包括散居、联建的农村宅基地类住宅和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对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予以不少于10天的公示,与摸排工作同步开展。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包括村“两委”办公用房,学校等教育设施,敬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图书馆、阅览室、礼堂、硬化地表的公共广场等文化娱乐设施,卫生站、垃圾处理站、公共厕所等医疗卫生设施,祠堂、寺庙、教堂等设施。摸清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3.产业类。包括用于工业、商业、服务业、旅游业等用途的房屋。摸清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四、工作步骤

根据上级和有关部门要求对辖区内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摸排。根据县级和有关部门提供的疑似问题监测图斑作为开展摸排工作的辅助。

(一)基础准备阶段(925日前)

根据上级和有关部门下发的疑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监测图斑,我乡将联合村社开展摸排;召开全乡摸排工作动员部署会和农村乱占耕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按照乡级摸排方案要求摸排和收集我乡相关数据和资料。

(二)工作摸排和初步成果上报阶段(115日前)

我乡将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立即开展摸排工作,同时对上级和有关部门下发监测图斑进行全面摸排;按照“摸排一宗、填报一宗”的原则,同步开展信息系统填报。并同步开展信息系统数据审查、实地核查等相关工作,并按照工作要求,汇总上报我乡摸排初步成果。

(三)核实纠正阶段(122日前)

在上报摸排初步成果后,对尚未完成摸排的区域,继续开展摸排。同时,按照上级对我乡摸排初步成果的审查意见,结合全乡对摸排结果进行核实纠正,并向县上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和信息系统最终摸排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作为“四个意识”是否坚定、“两个维护”是否牢固的现实检验。各村书记是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亲自抓部署;分管负责的同志要切实加强对摸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认真开展此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排查

本次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质量要求高。要充分调动各村社的力量,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确保在工作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摸排工作。

(三)做好维稳工作

及时了解掌握干部群众思想动态,对摸排范围、时间要求等容易引起摸排对象疑问的,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解释和引导工作;对摸排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隐患要深入开展排查,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予以化解,切实做好维稳相关工作,确保不因开展摸排工作而引起社会稳定问题。

(四)强化舆论宣传

我乡和各村社加强宣传引导,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利用广播、标语、会议等方式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让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众人参与,在全乡形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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