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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宁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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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37313/2023-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宁厂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25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巫溪县宁厂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巫溪县宁厂镇人民政府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宁厂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全乡经济,管理全乡各项国有资产;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推动全乡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民事调解等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指导和帮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群众自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救灾工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宁厂镇现有独立核算单位共2个,机关内设: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应急综合执法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7个;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和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个事业站所。

年末机构编制单位6个,独立核算单位2个。单位年末编制:行政编制30,事业编制15人,总编制数45人。实有在岗人员40人,其中:行政27人,事业13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宁厂镇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宁厂镇农业服务中心、宁厂镇社会服务和劳动保障所、宁厂镇文化服务中心、宁厂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宁厂镇综合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028.93万元,支出总计2,028.9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2.10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是实行一卡通政策后,我县城乡低保等民政资金及贫困帮扶衔接资金等未纳入本单位年初预算、减少277.03万元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二是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后,扶贫资金减少85.07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026.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3.69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行一卡通政策后,我县城乡低保等民政资金及贫困帮扶衔接资金等未纳入本单位年初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6.90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3万元,主要是2021年畜禽粪类资源化利用项目结转资金2.03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028.9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54.57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实行一卡通政策后,我县城乡低保等民政资金及贫困帮扶衔接资金等未纳入本单位年初预算、减少277.03万元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二是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后,扶贫资金减少8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2.06万元,占47.4%;项目支出1,066.87万元,占52.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加强资金支付进度管理,积极消化结转结余资金,提高资金兑付率,为有效衔接新的财政制度,做到财政资金零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28.9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62.10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是实行一卡通政策后,我县城乡低保等民政资金及贫困帮扶衔接资金等未纳入本单位年初预算、减少277.03万元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二是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后,扶贫资金减少85.07万元;三是为有效衔接新的财政制度,加大结余资金支出、财政资金实行零结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6.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32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实行一卡通政策后,我县城乡低保等民政资金及贫困帮扶衔接资金等未纳入本单位年初预算、减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二是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后,扶贫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3.10万元,增长65.6%。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差异率为100%,经核实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护林员管护资金26.4万元;农林水支出差异率为225.77%,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指标谭家墩社区河堤整治工程200万元、公益性岗位补助45.2万元、乡村文明积分兑换项目资金18万元、跨区域交通补助7.14万元、2022年产业发展项目94万元、农村卫生厕所改造项目39.5万元、烟草产业发展烤能建设项目14.64万元、电商平台项目5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差异率为100%,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环保水毁公路修复资金支出9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差异率为100%,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冬春救助资金支出6.23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3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7.02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实行一卡通政策后,我县城乡低保等民政资金及贫困帮扶衔接资金等未纳入本单位年初预算、减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二是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后,扶贫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5.13万元,增长65.8%。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差异率为100%,经核实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护林员管护资金26.4万元;农林水支出差异率为342.9%,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指标谭家墩社区河堤整治工程200万元、公益性岗位补助45.2万元、乡村文明积分兑换项目资金18万元、跨区域交通补助7.14万元、2022年产业发展项目94万元、农村卫生厕所改造项目39.5万元、烟草产业发展烤能建设项目14.64万元、电商平台项目5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差异率为100%,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环保水毁公路修复资金支出9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差异率为100%,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冬春救助资金支出6.23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加强资金支付进度管理,积极消化结转结余资金,提高资金兑付率,为有效衔接新的财政制度,做到财政资金零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7.44万元,占3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25万元,增长23.7%,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津补贴政策调整改革,政策调整部分职工职级工资标准调整,导致核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98.37万元,占1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44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支出8万元(2021年预算结转);临时救助资金支出13.23万元(2021年预算结转),2022年义务兵优待金追加17.2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2.71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的没有变化,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4)节能环保支出26.40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相关支出,年中才追加相关项目资金。

5)农林水支出751.45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1.79万元,增长342.9%,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指标谭家墩社区河堤整治工程200万元、公益性岗位补助45.2万元、乡村文明积分兑换项目资金18万元、跨区域交通补助7.14万元、2022年产业发展项目94万元、农村卫生厕所改造项目39.5万元、烟草产业发展烤能建设项目14.64万元、电商平台项目5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46.32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支出增加5.00万元。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23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3万元,增长100%,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相关支出,年中才追加相关项目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2.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8.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85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村干部工资调标增加、绩效考核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贴、奖金、职工保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公用经费133.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7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通信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3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5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2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0万元,下降47.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全年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7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因公出行、专项工作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

公务接待费8.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0万元,下降57.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7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03批次1,52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3.8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2万元,下降73.4%,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减少了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村镇两级干部集中业务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7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26万元,下降19.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脱贫攻坚收官,各项会议、办公损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33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066.8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巫溪县宁厂镇人民政府整体自评

项目编码:

50023800022P000074

自评总分:

98.00

项目主管部门:

巫溪县宁厂镇人民政府整体自评

财政归口科室:

基财科

部门联系人:

陈光明

联系电话:

023-51682016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1514.82

2533.46

2028.93

其中:财政拨款

1514.82

2533.46

2028.93

80

10

8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稳定和完善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抓好本乡镇的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全面监督,加强预决算公开力度,负责农村医疗合作管理、社会养老保险、卫生整治、绿化环境等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抓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建设美丽乡村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稳定和完善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抓好本乡镇的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全面监督,加强预决算公开力度,负责农村医疗合作管理、社会养老保险、卫生整治、绿化环境等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抓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建设美丽乡村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

权重

指标

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乡村治理示范创建文明积分兑换项目数量

300

300

0

100

20

20

新建失能弱能集中供养中心面积

平方米

11843

11843

0

100

10

10

通村、组硬化路及护栏,验收合格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项目建设按计划及时竣工验收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改善人居环境

定性

有效改善

1

0

100

10

10

加强社会管理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情况

定性

有效改善

1

0

100

10

10

完善社区及村级基础设施建设覆盖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干部及群众满意度

%

95

95

0

100

10

10

群众对政府工作满意度

%

90

90

0

100

10

10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巫溪县宁厂镇衡家涧社区至盐泉社区旅游步道(河道)整治项目(溪文旅发【2022】1号)

项目编码:

50023822T000002629586

自评总分:

99.30


项目主管部门:

506-巫溪县宁厂镇人民政府

财政归口处室:

010-基财科

部门联系人:

陈炜

联系电话:

023-51682016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50.00

46.69


其中:财政拨款

50 .00

46.69

93

10.00

9.3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实施衡家涧社区至盐泉社区2000米旅游步道基础加固、3500米河道疏浚,保障330人(其中脱贫人口36人)安全出行,改善交通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旅游收入 。

已完成实施衡家涧社区至盐泉社区2000米旅游步道基础加固、3500米河道疏通。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实施衡家涧社区至盐泉社区河道疏浚长度

3500

3500

0

100

20

20

实施衡家涧社区至盐泉社区旅游步道基础加固距离

2000

2000

0

100

20

20

资金拨付及时率

%

98

98

0

100

20

20

交通和生产生活条件

定性

有效改善

1

0

100

20

20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5

95

0

100

10

10
















2.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3.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陈光明    023-516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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