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453337313/2021-00009 | [ 发文字号 ] | 宁厂府发〔2020〕49号 |
[ 主题分类 ] |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宁厂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1-07 | [ 发布日期 ] | 2021-01-07 |
宁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厂镇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工作经费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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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87453337313/2021-00009 | [ 发文字号 ] | 宁厂府发〔2020〕49号 |
[ 主题分类 ] |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宁厂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1-07 | [ 发布日期 ] | 2021-01-07 |
宁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厂镇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工作经费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督促群测群防员按规定在群测群防系统中上报监测信息,确保我镇上报率达标,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宁厂镇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工作经费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每周上报监测信息时间为星期一零时起至星期四二十四时止。汛期每周2次,非汛期每周1次。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工作经费发放与按时上报次数挂钩。汛期,未上报的每1次扣发10元;非汛期,未上报的每1次扣发20元。
三、扣发的工作经费全部奖励给上报监测信息优秀者。
四、每月通报一次上报次数统计信息。
五、本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宁厂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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