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453337313/2023-00005 | [ 发文字号 ] | 宁厂府发〔2023〕6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宁厂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16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4 |
宁厂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宁厂镇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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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宁厂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16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4 |
宁厂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宁厂镇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指挥体系组织架构的通知》(渝新冠组发〔2023〕1号)要求,为统筹做好全镇农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宁厂镇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工作组),现将工作运行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成员
组 长:李 媛 宁厂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胡昌军 宁厂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
成 员: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等科室(站、所)工作人员。
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专班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夏友权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炜、刘佳林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和健康服务工作;统筹指导全镇做好疫情处置工作,保障农村地区物资正常供应和配送,维护农村地区社会稳定,组织农村地区党员干部开展“进家入户问健康”活动。
加强农村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进家入户问健康”活动。
引导返乡人员和村民强化做自己的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个人防护、减少聚餐聚会;加强农村疫情防控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涉疫舆情收集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抓好农民工返乡情况摸底,开展动态监测,做好农民工自我保护宣传引导等。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是当前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意义重大。涉及广大人民生命健康,十分紧迫。
(二)强化责任担当。专班工作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勇于担当、主动入位、加强学习、主动承担工作小组任务。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防失泄密事件。
宁厂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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