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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蒲莲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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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50071502K/2018-0416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蒲莲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02-12 [ 发布日期 ] 2018-02-12

巫溪县蒲莲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蒲莲镇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构成

巫溪县蒲莲镇人民政府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其中: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个。

(二)成员构成

行政人员:巫溪县蒲莲镇人民政府实有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5人。

事业人员: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人员实有在职人数11人。退休人员1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蒲莲镇人民政府是巫溪县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主要职责具体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全镇经济,管理全镇各项国有资产;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推动全镇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民事调解等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知道和帮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群众自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9.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9.42万元,比2017年增加17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71万元,比2017年增加7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1.71万元,比2017年减少731.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结转了2016年832.83万元项目资金。

(二)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217.6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及政府人大、政协工作各项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9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文化站的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社会保障、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民政管理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

5.农林水支出235.01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各项基本运行支出等。

6.住房保障科目支出21.5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房改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提租补贴、购房补贴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6万元,比2017年增加4.4万元。其中:因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2017年增加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17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普遍上调,由3万元/辆调增至4万元/辆;公务接待费因近年来脱贫攻坚等工作的开展,接待次数上涨,接待人数增加,因此适当调增。

附件:蒲莲镇2018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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