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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蒲莲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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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3627Y/2022-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蒲莲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1-25 [ 发布日期 ] 2022-01-25

巫溪县蒲莲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蒲莲镇人民政府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主要是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

(二)单位构成。

蒲莲镇设置行政内设机构8个,挂牌机构3个: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应急综合执法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扶贫办公室。蒲莲镇设置事业机构4个即: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站。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年初预算数963.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3.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5.51万元,主要是人员有所减少,公用经费减少,项目建设。

(二)支出预算

2022年年初预算数963.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1.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73万元,农林水支出254.6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5.5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45.51万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3.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3.16万元,比2021年减少4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蒲莲镇人民政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6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各村的基本运行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未纳入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6万元,比2021年减少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乡镇不涉及出国业务;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2021年减少7.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市,县级要求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蒲莲镇环保车和应急车的运行需求。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3.20万元,比上年减少3.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63.1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蒲莲镇预算整体目标编制情况:落实上级部门的各项任务,统筹落实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规划,推动蒲莲镇辖区健康有序发展,组织实施与辖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落实辖区内村镇管理、人口管理、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辖区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组织人民群众和单位参与基层建设和治理;维护安全稳定,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抓好蒲莲镇两大支柱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乡村振兴各项目标,保障蒲莲镇全面运转。

本单位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曾燕联系方式15023413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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