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等法律法规对规划编制审批的相关要求,现将《巫溪县蒲莲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工程项目用地详细规划》规划方案进行批前公示,社会各界在公示期内可通过邮寄信件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共30天。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信件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蒲莲镇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邮寄地址:重庆市巫溪县蒲莲镇民生街88号·巫溪县蒲莲镇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270591283@qq.com(请在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标注“巫溪县蒲莲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工程项目用地详细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一、 规划情况说明
(一) 编制原因
详细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实施城乡开发建设、整治更新、保护修复活动的法定依据。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城乡污水设施建设,根据《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巫溪县蒲莲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工程立项的批复》,特开展《巫溪县蒲莲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工程项目用地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二)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3、《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4、《重庆市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2024.06)。
(三) 编制单位
邑升禾易(重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四) 规划内容
落实巫溪县蒲莲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工程项目用地需求。
拟选址位于蒲莲镇镇区南部、蒲莲社区二社,面积为0.1567公顷,确定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
结合用地布局方案及相关规范要求,地块主要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2,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9.0m,绿地率、停车泊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 规划附件
(一) 用地分图图则
(二) 项目建设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