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09450498T/2019-00308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9-09-29 | [ 发布日期 ] | 2019-09-29 |
重庆市巫溪县田坝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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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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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9-09-29 | [ 发布日期 ] | 2019-09-29 |
重庆市巫溪县田坝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巫溪县田坝镇人民政府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田坝镇人民政府是巫溪县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主要职责具体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全镇经济,管理全镇各项国有资产;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推动全镇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民事调解等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指导和帮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群众自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田坝镇人民政府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其中: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个。本单位共有在职职工4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人。
巫溪县田坝镇人民政府下设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扶贫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643.835497万元,支出总计1832.26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293.87万元、增长95.84%,主要原因是收到的上级拨款增加。支出减少228.55万元,下降11.08%,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进度缓慢,主要是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公路建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付减少,有结转。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643.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3.84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83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0.06万元,占60.04%;项目支出732.20万元,占39.96%。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81.58万元,较上年增加811.58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进度缓慢,主要是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公路建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付减少,有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4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3.87万元,增长95.84%%。主要原因是收到的上级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公路建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拨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45.36万元,增长140.68%。主要原因是工资待遇和日常办公开支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32.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55万元,下降11.08%,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进度缓慢,支付减少,有结转。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86.94万元,增长459.57%。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4.51万元,占25.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1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办公用品购置增加,物价上涨;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93万元,占0.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或2.5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文化活动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7.60万元,占3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1.9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事业、临时救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支出增多;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95万元,占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246.46万元,占13.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6.4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项目增多; 农林水支出409.21万元,占22.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32.59万元,占1.75%,与年初预算数相同;其他支出47万元,占2.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此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0.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0.96万元,较上年增加182.0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79.10万元,较上年增加44.56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务接待增多,公车运行经费上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 、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0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相同。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相同。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主要用于下村业务指导和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县上统一上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13.06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500批次,59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500批次,59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2.1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87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33.13万元,增长27.67%,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4.5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81.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巫溪县田坝镇人民政府 电话:5172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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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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