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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通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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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1410E/2021-0003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通城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9-16 [ 发布日期 ] 2021-09-16

重庆市巫溪县通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

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通城镇人民政府下设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扶贫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等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

巫溪县通城镇人民政府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其中: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5个,含有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本单位共有在职职工40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6,597.97万元,支出总计6,597.9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07.65万元、增长50.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20年为决胜脱贫攻坚关键年,例如新增了通城村、玉泉村、长桂村、长安村、长红村、清泉等村的道路交通项目;新增了长桂村青脆李产业园、产业路等项目;增加了危房改造资金、公益性岗位、应急救灾资金;增加了城市/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调标补助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97.97万元,占100%。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5,554.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13.67万元,增长56.9%,主要原因是扶贫交通项目道路新修、硬化,青脆李管护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54.8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43.16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5,954.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40.90万元,增长85.3%,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的扶贫项目,例如云台村青脆李产业园项目等2020年才支付;二是今年为2020年为脱贫攻坚关键年,新增了项目支出通城村、玉泉村、长桂村、长安村、长红村、清泉等村的道路交通项目;支出了长桂村青脆李产业园、产业路等项目;支出了危房改造资金、公益性岗位、应急救灾资金;增加了城市/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调标补助等。例如其中:基本支出1,031.10万元,占17.3%;项目支出4,923.60万元,占82.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43.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3.24万元,下降45.3%,主要原因是2020年为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年,项目支付支付进度加快,结转结余较上年降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97.9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07.65万元,增长50.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20年为决胜脱贫攻坚关键年,例如新增了通城村、玉泉村、长桂村、长安村、长红村、清泉等村的道路交通项目;新增了长桂村青脆李产业园、产业路等项目;增加了危房改造资金、公益性岗位、应急救灾资金;增加了城市/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调标补助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03.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2.39万元,增长52.6%。主要原因是新增了项目支出,新增了通城村、玉泉村、长桂村、长安村、长红村、清泉等村的道路交通项目;新增了长桂村青脆李产业园、产业路等项目;增加了危房改造资金、公益性岗位、应急救灾资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68.62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项目支出的预算,年中追加了项目支出的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43.16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3.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89.62万元,增长80.6%。主要原因是新增了项目支出,新增了通城村、玉泉村、长桂村、长安村、长红村、清泉等村的道路交通项目;新增了长桂村青脆李产业园、产业路等项目;增加了危房改造资金、公益性岗位、应急救灾资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68.51万元,增长278.1%。主要原因是新增了项目支出,新增了通城村、玉泉村、长桂村、长安村、长红村、清泉等村的道路交通项目;新增了长桂村青脆李产业园、产业路等项目;增加了危房改造资金、公益性岗位、应急救灾资金;增加了城市/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调标补助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43.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3.24万元,下降45.3%,主要原因是2020年为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年,项目支付支付进度加快,结转结余较上年降低。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1.36万元,占1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29万元,增长27.6%,主要原因一是追加在职目标绩效考核奖和退休职工健康休养疗养费;二是工资待遇年中调标,追加了工资福利支出。三是2020年为脱贫攻坚关键年,全年开展各项培训、召开脱贫攻坚大会共计70余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55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文化站2人追加了目标绩效考核奖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35.30万元,占2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0.60万元,增长126.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供养人员与优抚对象年中调标补助等

4)卫生健康支出50.77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3万元,增长55.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

5)节能环保支出179.84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8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结转结余资金退耕还林种苗款支付179.84万元

6)农林水支出3,533.70万元,占6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20.83万元,增长755.9%,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项目预算,年中追加了通城村、玉泉村、长桂村、长安村、长红村、清泉等村的道路交通项目;新增了长桂村青脆李产业园、产业路等项目。

7)交通运输支出6.4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退回财政长红村李家垭口至烤房至瓦厂道路硬化项目尾款6.40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140.23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00万元,增长240.1%,主要原因是危房改造资金增加99万元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28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救灾资金19.2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1.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46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职工罗明春、曾凡阳、董兴蓉3人退休,年中只新调入孔智云、李林涛2。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4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74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一是在职职工减少1人,二是压缩开支,开源节流。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51.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旧房整治提升项目1305530.50元,通城社区养老服务站20万,优抚价格临时价格补贴7260。本年支出151.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旧房整治提升项目1305530.50元,通城社区养老服务站减少20万,优抚价格临时价格补贴7260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2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2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7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下村业务指导和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2万元,下降15.3%,主要原因是年末相关费用未报销。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开支,厉行节约新风尚。

公务接待费11.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共计200余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0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开支,在公务接待方面,接待标准降低,人均37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3,0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6.6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3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7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99万元,下降15.9%,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4.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8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0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开支,召开脱贫攻坚业务培训会30余场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4.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4.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4.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4.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农药化肥及相关工程款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1项,涉及资金2887.5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加强调研,扎实考评,促进发展,但是存在绩效理念人事不全面,考评结果应用不够等。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乡村文明建设积分兑换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通城镇共1323户贫困户经济收入增加,同时使居民居住环境整洁、居民也养成良好风俗习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11323户贫困户受益,经济收入增加,二是居民居住环境变得整洁、居民也养成良好风俗习惯。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在乡村文明建设积分兑换项目结束后部分居民依旧保持不良行为习惯。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大力宣传乡村文明建设活动的精神,二是鼓励居民积极参与,保持激情,改变不良的风俗习惯。

绩效目标(自评)申报表

项目名称

2020年乡风文明积分兑换项目(巫溪农发〔2020〕193号),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追加资金(溪财发〔2020〕114号)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06]农业科

实施单位

[614]巫溪县通城镇人民政府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40



其中:财政拨款

40



其他资金

0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带动1323户建卡贫困户主动参与产业发展、扶贫培训、村公益事业和改善环境卫生。

带动了1323户建卡贫困户主动参与产业发展、扶贫培训、村公益事业和改善环境卫生。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带动1323户建卡贫困户主动参与产业发展、扶贫培训、村公益事业和改善环境卫生

>=1323

1323



时效指标

项目实施期限

=10

10



成本指标

带动1323户建卡贫困户主动参与产业发展、扶贫培训、村公益事业和改善环境卫生

=40万元

4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1323户建卡贫困户平均增收

>=302

302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90



注:各地请根据实际情况,从上述绩效指标中选择适合的填报(可结合已下达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指标),也可自行增加或适当调整。

  

2020年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通城镇共66名贫困户经济收入增加,同时使村社居住环境整洁。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6万元,执行数为3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66名贫困户受益,经济收入增加,二是及时、准确的发放补贴,及时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日常监督考核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日常监督,完善考核措施。

  

绩效目标(自评)申报表

项目名称

2020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农村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公共环境维护、安全饮水、农村道路维护)1-12月,溪财发〔2019〕135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06]农业科

实施单位

[614]巫溪县通城镇人民政府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9.6

其中:财政拨款

39.6

其他资金

0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安置66名贫困劳动力就业,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增加工资性0.6万元/人每年。通过了解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意愿,66人通过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

安置66名贫困劳动力就业,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增加工资性0.6万元/人每年。通过了解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意愿,66人通过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

>=95%

95%

★★★职业培训补贴发放准确率(≥**%)

>=95%

95%

时效指标

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

>=95%

95%

成本指标

★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元)

=6000

6000

数量指标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人)

>=66

66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次数(≥**人次)

>=0人次

0人次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数(≥**人)

>=66

66

经济效益指标

★★★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金额(≥**万元)

>=39.6万元

39.6万元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90%

90%

注:各地请根据实际情况,从上述绩效指标中选择适合的填报(可结合已下达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指标),也可自行增加或适当调整。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51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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