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登录 | 注册 | 我要留言
巫溪县 通城镇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1410E/2022-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通城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9-13 [ 发布日期 ] 2022-09-13

重庆市巫溪县通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巫溪县通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

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行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通城镇人民政府下设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等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

巫溪县通城镇人民政府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其中: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5个,含有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本单位共有在职职工40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7,460.02万元,支出总计7,460.0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2.05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214月我镇被确定为乡村振兴市级重点帮扶乡镇,各种项目资金增多。例如新增了长桂村、长安村青脆李产业园道路建设、青脆李产业园社会化服务项目、长桂村、云台村、长安村产业园灌溉工程,长桂村、凉风村、云台村、青梅村、楼门村年青脆李产业园田间耕作便道建设、长桂村老便民服务中心至包子铺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等项目的基础设施。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60.02万元,占100%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6,81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2.66万元,增长22.7%,主要原因是20214月,我镇被确定为乡村振兴市级重点帮扶乡镇,各种产业路、田间耕作便道,灌溉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17.4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42.54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7,266.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2.13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20214月我镇被确定为乡村振兴市级重点帮扶乡镇,各种项目资金增多。例如新增了长桂村、长安村青脆李产业园道路建设、青脆李产业园社会化服务项目、长桂村、云台村、长安村产业园灌溉工程,长桂村、凉风村、云台村、青梅村、楼门村年青脆李产业园田间耕作便道建设、长桂村老便民服务中心至包子铺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等项目的基础设施。其中:基本支出1,032.09万元,占14.2%;项目支出6,234.75万元,占85.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3.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0.09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改革,当年结余资金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460.0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62.05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20214月我镇被确定为乡村振兴市级重点帮扶乡镇,各种项目资金增多。例如新增了长桂村、长安村青脆李产业园道路建设、青脆李产业园社会化服务项目、长桂村、云台村、长安村产业园灌溉工程,长桂村、凉风村、云台村、青梅村、楼门村年青脆李产业园田间耕作便道建设、长桂村老便民服务中心至包子铺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等项目的基础设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18.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5.25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20214月,我镇被确定为乡村振兴市级重点帮扶乡镇,各种产业路、田间耕作便道,灌溉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85.73万元,增长338.3%。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项目支出预算,年中追加了项目支出的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42.54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68.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4.72万元,增长23.5%。主要原因是20214月,我镇被确定为乡村振兴市级重点帮扶乡镇,各种产业路、田间耕作便道,灌溉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35.09万元,增长367.6%。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各种基础设施的项目支出,例如产业路、田间耕作便道、灌溉工程等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3.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0.09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改革,当年结余资金零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9.14万元,占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71万元,增长19.2%,主要原因是一是追加在职目标绩效考核奖和退休职工健康休养疗养费;二是工资待遇年中调标,追加了工资福利支出。三是2021年是脱贫攻坚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开局之年,全年开展各项培训、召开脱贫攻坚大会共计50余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24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4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文化服务中心2人,年中调资,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15.32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5.39万元,增长125.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供养人员与优抚对象年中调标补助等。

4)卫生健康支出32.08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8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

5)节能环保支出86.40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4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

6)农林水支出5,133.70万元,占7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31.56万元,增长1176.71%,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项目预算,新增了长桂村、长安村青脆李产业园道路建设、青脆李产业园社会化服务项目、长桂村、云台村、长安村产业园灌溉工程,长桂村、凉风村、云台村、青梅村、楼门村年青脆李产业园田间耕作便道建设、长桂村老便民服务中心至包子铺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等项目的基础设施

7)交通运输支出1.05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回财政长红村烤房至瓦场道路项目结余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55.67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13万元,增长40.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危房改造资金16.13万元。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55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5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救灾资金28.5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2.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6.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3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年中新调入职工张丕建,高杨2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35.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4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开源节流,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9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59万元,下降34.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旧房整治提升项目92万元,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金0.9万元,优抚护理补贴5.79万元。本年支出9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59万元,下降34.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旧房整治提升项目92万元,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金0.9万元,优抚护理补贴5.79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3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是20214月,我镇被确定为乡村振兴市级重点帮扶乡镇,市级各部门调研考察接待人次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45万元,增长36.3%,主要原因是20214月,我镇被确定为乡村振兴市级重点帮扶乡镇,市级各部门调研考察接待人次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98万元,主要用于下村业务指导和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研所开支,厉行节约新风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0万元,增长17.7%,主要原因是20214月,我单位被确定为乡村振兴市级重点帮扶乡镇,各种在建工程增加,下村检查各种施工现场次数增加。

公务接待费16.2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6万元,增长45.2%,主要原因是20214月,我单位被确定为乡村振兴市级重点帮扶乡村,各部门调研次数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26万元,增长47.8%,主要原因是20214月,我单位被确定为乡村振兴市级重点帮扶乡村,各部门调研次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70批次3,7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3.9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7.9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9.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8万元,下降33.5%,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简会议,压缩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0万元,下降95.4%,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简会议,压缩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2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3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23.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5.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37.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23.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23.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青脆李冷链及分选场等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0项,涉及资金4435.6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乡村文明建设积分兑换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通城镇共1100余户脱贫户经济收入增加,同时使居民居住环境整洁、居民也养成良好风俗习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万元,执行数为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1100余户户贫困户受益,经济收入增加,二是居民居住环境变得整洁、居民也养成良好风俗习惯。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在乡村文明建设积分兑换项目结束后部分居民依旧保持不良行为习惯。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大力宣传乡村文明建设活动的精神,二是鼓励居民积极参与,保持激情,改变不良的风俗习惯。

绩效目标(自评)申报表

项目名称

第二批衔接资金未纳入统筹整合项目(文明积分兑换项目)溪乡振项函〔2021〕12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06]农业科

实施单位

[614]巫溪县通城镇人民政府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1

其中:财政拨款

21

其他资金

0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推行积分制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支持带动1100余户脱贫户,检测对象1户,提升自身发展动力,创造干净整洁卫生健康的人居环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带动1100余户脱贫户、低收入户、监测对象户主动参与产业发展、改善卫生环境,其中监测对象户共计

=1

质量指标

物资发放精准率

=100%

%

时效指标

物资发放及时率

=100%

%

成本指标

玉泉村

=1.4万元

万元

长红村

=1.59万元

万元

长安村

=2.39万元

万元

龙池村

=2.54万元

万元

清泉村

=2.52万元

万元

通城村

=2.63万元

万元

中兴村

=1.24万元

万元

凉风村

=1.09万元

万元

青梅村

=1.95万元

万元

长桂村

=1.2万元

万元

楼门村

=1.07万元

万元

云台村

=1.38万元

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带动余户脱贫户、低收入户、监测对象户主动参与产业发展、改善卫生环境,其中脱贫户

>=1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人口满意度

>=98%

%

注:各地请根据实际情况,从上述绩效指标中选择适合的填报(可结合已下达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指标),也可自行增加或适当调整。


2021年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通城镇共111名脱贫户经济收入增加,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6.6万元,执行数为6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111名贫困户受益,经济收入增加,二是及时、准确的发放补贴,及时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日常监督考核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日常监督,完善考核措施。

绩效目标(自评)申报表

项目名称

2021年农村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整合资金(溪财发〔2021〕4号,溪人社发〔2021〕81号,溪人社函〔2021〕22号)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06]农业科

实施单位

[614]巫溪县通城镇人民政府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66.6

其中:财政拨款

66.6

其他资金

0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可为脱贫人口提供就业岗位111个,保障111名脱贫人口稳定就业,获得年工资收入6000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农村道路维护岗

=33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次数(≥**人次)

>=0人次

人次

安全饮水管理岗

=35

公共环境维护岗

=32

农村道路交通劝导员

=11

质量指标

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

>=95%

%

★★★职业培训补贴发放准确率(≥**%

>=0%

%

时效指标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95%

%

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

>=95%

%

成本指标

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元)

=60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金额(≥**万元)

>=66.6万元

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实施可为脱贫人口提供就业岗位人数

=111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脱贫人口满意度

>=90%

%

注:各地请根据实际情况,从上述绩效指标中选择适合的填报(可结合已下达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指标),也可自行增加或适当调整。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51600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