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45331410E/2023-00008 | [ 发文字号 ] | 通城府发〔2023〕5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通城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31 | [ 发布日期 ] | 2023-03-31 |
巫溪县通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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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8745331410E/2023-00008 | [ 发文字号 ] | 通城府发〔2023〕5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通城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31 | [ 发布日期 ] | 2023-03-31 |
巫溪县通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现将《通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通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持续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推进村庄清洁常态化,理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机制,推动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规范运行,营造和谐、生态、干净、宜居的生活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环境卫生整洁常态化为目标,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抓手,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有效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不合理、转运不顺畅、处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全面遏制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提升全镇农村人居环境面貌,建立健全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二、运行模式及重点任务
围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不彻底、乱堆乱放、露天焚烧、收集站点缺漏等问题,加强自主监督管理,形成分类收集转运处置闭环管理系统。
分类:坚持群众主体,政府引导的原则,切实发挥农民群众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从垃圾源头进行分类。各村(社区)通过宣传指导,引导农户将农村生活垃圾按“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四分类。鼓励村(社区)为开展垃圾分类的农户配备分类垃圾桶,以鼓励农户实施垃圾分类,分拣可利用垃圾,做到垃圾减量化。
收集:按照农户居住情况和人口规模,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箱,原则上每个村民小组至少设置1个垃圾收集箱。垃圾收集箱主要收集农户分类的“其他垃圾”。村收集垃圾可采取村 (社区)保洁员(公益性岗位)定时上门收集的办法,将农户分类的“其他垃圾”统一上门收集后,集中倒入村内垃圾箱,由片区垃圾收运车辆负责转运和处置。对于农户收集的纸张、书报、纸箱和金属、电子产品、塑料薄膜等“可回收物”,鼓励村民(居民)自行收存,适时售卖;或可由村(社区)结合实际,建立可回收垃圾收集站和垃圾兑换超市,由各农户收集后交回村可回收垃圾收集站并兑换相应的物品。对于农户收集的包括剩菜剩饭等餐厨垃圾、菜叶菜根及烂蔬菜、瓜果皮、植物藤蔓、落叶等“厨余垃圾”,由已取得餐饮垃圾收运、处置特许经营的单位负责收运、处置;对于农户收集的各种废旧灯管、灯泡、电池、农药瓶、油漆桶等“有害垃圾”,由各农户分类后交回村(社区)统一暂存,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理企业进行收运处置,全面做到垃圾“无害化”。
转运:划分片区垃圾车辆负责组织各村(社区)收集垃圾进行集中转运,原则上日产日清,对垃圾产生量大的则以垃圾箱随满随转运。垃圾转运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抛撒,禁止随意倾倒。
处理:镇上收集的“其他垃圾”全部运送到通城垃圾中转站处置,待县环卫所转运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是农村垃圾分类治理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村垃圾分类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引导农户自觉、科学地开展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各村(社区)支书要亲自抓,具体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的落实和村庄清洁行动,组织动员实施推进工作,负责环卫设施具体配置、运维工作,完善村规民约、健全定期检查评比等机制,明确村(社区)保洁员职责,对乱堆乱倒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制止和教育。
(二)优化资金保障。村级组织统筹,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落实好农村垃圾收运处置的资金保障。鼓励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参照《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方式的通告》(巫溪府发〔2022〕3号)文件对农户收取垃圾处置费,收取垃圾处置费主要用于垃圾体系日常运行。
(三)车辆运行管理。镇政府购置垃圾收运车辆以资产划拨形式移交片区村(分配见附表),片区村要按照机动车管理要求管理车辆,负责车辆运行及安全,落实一名具有C1及以上等级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负责专业驾驶,并每年按时购买车辆保险。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常态化开展群众环保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好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组织建立宣传队伍,进村入户,深入细致地宣传垃圾的危害性,宣讲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形成人人参与,环保共治的良好氛围,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附件:垃圾收集转运车辆配置
附件
垃圾收集转运车辆配置
车架号 |
片区村 |
联系人 |
备注 |
1 |
凉风村、青梅村 |
易世林 |
138******29 |
2 |
楼门村、云台村 |
陈恩武 |
152******79 |
3 |
长桂村、玉泉村 |
熊良军 |
136******07 |
4 |
中兴村、通城村、清泉村 |
范开斌 |
135******52 |
5 |
长安村、长红村、龙池村 |
姜尚伦 |
152******56 |
6 |
通红社区 |
范永胜 |
13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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