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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通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1-01-29

2020年,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增强法治意识,紧紧围绕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完善决策机制,规范行政行为,推行政务公开,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我镇的法治政府建设在规范化、制度化上取得了重大进展。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以科学理论指导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制理论两次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增强了党政班子成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二是专题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11个方面的要求,为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既明确了为什么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又指出了怎样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镇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依法治县工作,确保靶向不偏、航向不变。

法治政府建设有效推进

一年来,随着持续法治政府建设,通城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效率提高。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始终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凡是5000元以上的支出,分管领导需提请党委会研究决策;凡是项目资金支付,均要提请会议研究决定;所有重大项目实施、重大事项决策,必须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再集体研究决策,并在规定范围内公开公示;所有决策事项、合同签订均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核。一年来,未出现集体决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浩志律师事务所担任我镇法律顾问,所有重大决策均能为党委提供评估、咨询、论证意见。在处理重大问题中,如5.20玉泉道路硬化铲车坠崖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信访问题处理等,法律顾问均全程参与,确保了程序合法、处理合规。三是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党委、政府按要求需公开的决策事务都能通过公告、广播、工作群等方式公开。特别是惠民政策的落实落地,均在镇村两级进行公示,让群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修订完善各项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工作内容,确保班子成员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全年无领导干部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四是规范权力运行和行政执法。按照全县“放管服”改革要求,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和公开工作,严格按要求落实服务事项对环保、国土、森林、消防、道路交通等领域执法,按照县级主管部门委托执法内容开展,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和规范。全年未发生权力运行不规范和执法不规范情况。五是依法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在人员摸排、防控物资采购、相关场所的关停、交通管控、市场的监管、复工复产、突发情况的处置等均依法依规开展,有效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法治引领保障社会治理作用更加明显

坚持以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战统揽社会治理,分析研判辖区突出风险隐患,坚持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推动平安建设有效进行。一是建立定期排查、处置制度。实行矛盾纠纷、涉黑涉恶、重点信访人员的周排查、月报告制度。加大网上信访力度,由应急办、平安办负责收集上报数据,班子每月研判,由政法书记、分管领导、驻村干部、涉及村支部书记、主任等组成专班,对重大矛盾纠纷、信访事项进行化解、调处,确保大事不出镇。二是深入开展“枫桥经验”巫溪实践十项活动。结合创建“枫桥式派出所”,完善社会面治安管控机制;积极实践德治、自治、法治三治结合,保障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三是完善分级分领域治理机制。压实村民小组、村(社区)、镇三级治理责任和分管领域治理责任,实行分级治理,将信访人员、矛盾纠纷、风险确立等级,苗头性、倾向性矛盾在村民小组化解,一般矛盾、一般风险在村级化解,较大矛盾、重大矛盾、重大风险在镇一级协调解决,三级治理和分领域治理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治理网络。四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社会治理成效纳入各村(社区)、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将村(社区)考核情况作为申报民治法治示范村的主要依据,将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社会治理成效作为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评优评先的依据。

    (四)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显著增强

通城镇将法治宣传作为依法治县的基础性工作,并常态化多形式宽领域进行法治宣传。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以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专题学习为载体,镇平安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1次,联系县委组织部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新修订)专题讲座1次,联系辖区公路巡逻中队开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专题讲座1次,镇信访办开展《重庆市信访条例》(2020年修订)专题讲座1次;利用职工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普法学习4次,对镇村干部开展集中学法3次。二是认真落实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达100%。三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5根据不同受众进行不同内容法律讲解,紧盯儿童、老人、农民工、机关职工等人群,确保法律宣讲见实效。四是通过宣传栏、横幅、永久性标语广泛宣传。在镇机关、镇属单位、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等地设置法治宣传专栏,并及时更新维护;制作永久性标语2幅、临时性标语7;在龙池村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和文化长廊。开展民主法治培训。按照年初培训计划,镇平安办先后组织辖区派出所、公路巡逻中队、城镇办、应急办等镇属单位、相关站所办到各村(社区)对村(居)民开展法治培训活动,全年25次,直接受众达4700余人次,群众知晓率显著提升是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全年针对特殊人群、特殊诉求开展法律援助5次;由司法所牵头,深入村(社区)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13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不深入全面。法治宣传主要在镇属单位、镇机关、村(社区)进行,针对特殊群体、特殊对象宣传不深入。从内容上看,宣传缺乏针对性,内容比较狭窄;二是法治队伍建设相对滞后。缺乏较为专业的法律宣传和服务队伍,开展日常法律服务效果不理想;机关干部缺乏学法懂法的主动性,在依法行政上需要进一步强化;三是法律宣传活动形式单一。法律宣传形式单一,多以专题讲座为主,缺乏群众主动参与、融入的有效载体。普法效果有待提升。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镇将把依法治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积极互动的生动局面。坚持以法治创建为重点,积极探索依法行政、法治宣传、社会治理的新方法、新经验,确保全镇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重庆市巫溪县通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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