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星乡:以“河长制”促“河常治”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工作情况
天星乡:以“河长制”促“河常治”
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扎实有效推进“河长制”工作,努力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近日来,天星乡多措并举开展“河长制”工作。
乡村两级河长强化日常巡河,针对河道、河岸环境卫生是否到位,有无乱建、乱占、乱采、乱堆等现象进行全面排查,采取“发现一处、清理一处”的原则,对河道内临时配电房及时拆除。
各村以“河面无漂浮物、河内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为河道整治标准,组织“民间河长”、“河保姆”志愿服务队、党员同志等积极参与河道日常清理工作,对河道漂浮物、枯枝烂叶及塑料袋等固体废弃物进行全面清理,全力清除卫生死角。同时,在人员聚集地放置垃圾桶40只,并加大垃圾托运频次,确保游客垃圾有效清运。
天星乡联合县农业农村委执法队、宁厂派出所等部门,依法严厉查处涉河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排污、非法倾倒废物等破坏河流生态的违法活动。同时,由乡值班领导带领值班人员常态化开展夜间巡河活动,确保非法捕捞行为零发生。
下一步,天星乡将持续强化“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密切关注河道卫生情况,加大巡河力度,扎实做好河道卫生管理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不断增强辖区群众对河道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通讯员:冉茂林)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巫溪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2380012 ICP备案号:渝ICP备16014709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8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