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453336007/2022-0001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天星乡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20 | [ 发布日期 ] | 2022-09-20 |
巫溪县天星乡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巫溪县天星乡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星乡纳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下设人大、政府、党委、财政、社保、群团、农业服务中心、文化、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10个部门。10个部门在一个核算单位的前提下,独立的行使各个部门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单位年末编制: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12人。实有在岗人员29人,其中:行政机关17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人,文化2人,社保3人,农业3人,退役军人服务站2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天星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天星乡农业服务中心、天星乡社会服务和劳动保障所、天星乡文化服务中心、天星乡退役军人服务站、天星乡综合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952.12万元,支出总计1,952.1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8.26万元、下降34.9%,主要原因是1.年初的结转结余项目比2020年度减少,2021年度比2020年度项目施工进度较快,项目资金支出加快;2.2021年农林水资金相比2019年度减少504.94万元,主要是农林水资金项目、普查工作经费减少;3.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69.15万元,主要原因是危房改造实施户数大量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653.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1.88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2021年农林水资金相比2019年度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3.86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98.25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92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8.07万元,下降26.1%,主要原因是年初的结转结余资金支出、农林水资金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656.69万元,占34.1%;项目支出1,267.90万元,占65.9%;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7.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0.19万元,下降93.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进度较快。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52.1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48.26万元,下降34.9%。主要原因是1.年初的结转结余项目比2020年度减少,2021年度比2020年度项目施工进度较快,项目资金支出加快;2.2021年农林水资金相比2019年度减少504.94万元,主要是农林水资金项目、普查工作经费减少;3.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69.15万元,主要原因是危房改造实施户数大量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4.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6.22万元,下降24.5%。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减少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6.27万元,增长81.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标等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等原因;2.2020年新增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3.新增基础设施类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3.5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0.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1.93万元,下降27.4%。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减少及危房改造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2.24万元,增长111.9%。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了;二是基础设施项目增加;三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7.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5.43万元,下降93%,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实施进度较快,支付率较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0.97万元,占2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78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19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4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65.10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9.53万元,增长115.8%,主要原因是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其他生活救助年初未预算,而是中途划拨。
(4)卫生健康支出22.74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持平。
(5)节能环保支出61.79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21年退耕还林工程支出。
(6)农林水支出854.15万元,占4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6.74万元,增长245.25%,主要原因是水利、扶贫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在年度中按照实际情况新增。
(7)住房保障支出33.97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5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在年中按照实际情况新增。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41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中途划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6.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4.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56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变动,工资调标等原因使工资福利资金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金调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1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2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增添办公设备导致办公费增加、公用车辆进行多次修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7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9.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4万元,增长31.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收入本年支出54.74万元。本年支出64.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86万元,增长59.1%,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8万元,下降76.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一是继续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无变化。二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仍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0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0.6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38万元,下降93.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因而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1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9.2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6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万元,增长51.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攻坚任务重办公人员增加,会议次数增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0万元,增长244.4%,主要原因是2021年培训次数、人数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补助。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0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原则,严格遵守标准。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下村指导业务、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施设备、货物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2项,涉及资金425.7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2021年目标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完成,12个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良好,产出、满意度、效益、时效等定量和定性指标均能达到预期效果,对本乡经济发展、城镇化建设等方面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2021年第十一批财政涉农整合市级衔接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村旧房整治提升项目)巫溪住建函[2021]65号 |
自评总分 |
99 | ||||||
主管部门 |
[06]农业科 |
联系人 |
|||||||
实施单位 |
天星乡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计划金额) |
全年执行数(B)(资金支付金额)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10分) | |||||
总量 |
28 |
总量 |
28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28 |
其中:财政资金 |
28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项目建设对8户贫困户住房改造,达到改善8户贫困户住房条件,动态实现贫困群众住房安全保障的目的 |
已完成8户贫困户住房改造及资金支付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产出指标()分 |
数量指标(20)分 |
★★★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数量(≥*户) |
>=8户 |
8户 |
8 |
100% |
10 |
||
★★★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面积(≥**平方米) |
>=640平方米 |
640平方米 |
640 |
100% |
10 |
||||
质量指标(10)分 |
改造后房屋满足基本居住功能需要比例(≥**%)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
★★★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面积标准(≤**平方米/户) |
<=80平方米/户 |
<=80平方米/户 |
8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10)分 |
当年开工率(≥**%) |
>=100% |
100% |
95 |
95% |
9.5 |
|||
当年完成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
成本指标(10)分 |
★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元/户) |
>=35000元/户 |
=35000元/户 |
100 |
100% |
10 |
|||
效益指标()分 |
社会效益指标(25)分 |
改造后房屋在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地震中无严重毁损的比例 |
1 |
95% |
95 |
95% |
9.5 |
||
改造后房屋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有基本保障的比例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
★改造后房屋入住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
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居住比例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人) |
>=8人 |
8人 |
8 |
10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10)分 |
改造后房屋保证安全期限(≥**年) |
>=10年 |
10年 |
10 |
100% |
10 |
|||
满意度指标()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 |
>=95% |
95% |
95 |
95% |
10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巫溪县天星乡危房改造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已完成天星乡危房改造8户,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万元,执行数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贫困群众满意度达到95%,二是资金拨付率达成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68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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