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453336007/2023-0000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天星乡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27 | [ 发布日期 ] | 2023-09-27 |
巫溪县天星乡人民政府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巫溪县天星乡人民政府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政府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星乡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下设人大、政府、党委、财政、社保、群团、农业服务中心、文化、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10个部门。10个部门在一个核算单位的前提下,独立的行使各个部门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单位年末编制: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11人。实有在岗人员28人,其中:行政机关17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人,文化2人,社保3人,农业3人,退役军人服务站1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天星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天星乡农业服务中心、天星乡社会服务和劳动保障所、天星乡文化服务中心、天星乡退役军人服务站、天星乡综合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481.64万元,支出总计1,481.6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0.48万元,下降24.1%,主要原因是实行一卡通政策后,我县城乡低保等民政资金及贫困帮扶衔接资金等未纳入本单位年初预算、减少164.76万元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二是由于扶贫任务完成,项目较上一年度减少,农林水收支减少269.22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454.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9.39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实行一卡通政策后,我县城乡低保等民政资金及贫困帮扶衔接资金等未纳入本单位年初预算。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4.47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7.17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481.64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442.95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实行一卡通政策后,我县城乡低保等民政资金及贫困帮扶衔接资金等未纳入本单位年初预算、减少164.76万元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二是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后,项目减少,农林水支出减少26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3.50万元,占42.8%;项目支出848.13万元,占57.2%;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5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加强资金支付进度管理,积极消化结转结余资金,提高资金兑付率,为有效衔接新的财政制度,做到财政资金零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81.6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70.48万元,下降24.1%。主要原因是实行一卡通政策后,我县城乡低保等民政资金及贫困帮扶衔接资金等未纳入本单位年初预算、减少164.76万元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二是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项目收支相对减少,扶贫资金减少。三是为有效衔接新的财政制度,加大结余资金支出、财政资金实行零结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4.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89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实行一卡通政策后,我县城乡低保等民政资金及贫困帮扶衔接资金等未纳入本单位年初预算、减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5.05万元,增长75.4%。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差异率为100%,经核实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护林员管护资金44.8万元;农林水支出差异率为167.8%,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病虫害灾害防治8.00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120.1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差异率为100%,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冬春救助资金支出4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7.17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1.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8.69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实行一卡通政策后,我县城乡低保等民政资金及贫困帮扶衔接资金等未纳入本单位年初预算、减少164.76万元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二是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项目收支相对减少,扶贫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2.22万元,增长78.6%。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差异率为100%,经核实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护林员管护资金44.8万元;农林水支出差异率为167.8%,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病虫害灾害防治8.00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120.14万元、公益性岗位补助15.00万元、乡村文明积分兑换项目资金3.00万元、跨区域交通补助2.0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差异率为100%,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冬春救助资金支出4万元。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5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加强资金支付进度管理,积极消化结转结余资金,提高资金兑付率,为有效衔接新的财政制度,做到财政资金零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3.92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17万元,增长26.3%,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津补贴政策调整改革,政策调整部分职工职级工资标准调整导致总量增加,行政运行增加84.97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5.19万元,占1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85万元,增长32.9%,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解三难资金支出1万元,临时救助支出2.87万元,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3.88万元,新增义务兵优待金6.2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7.9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1.88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节能环保支出44.80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8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护林员工资44.8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
(5)农林水支出584.92万元,占3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7.08万元,增长168.5%,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病虫害灾害防治8.00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120.14万元、生产发展项目155.38万元,公益性岗位补助15.00万元、乡村文明积分兑换项目资金3.00万元、跨区域交通补助2.07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46.89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8万元,增长69.8%,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支出增加19.25万元。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4.02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增加63.52万元,自然灾害救助0.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3.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5.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部分职工职级工资标准调整导致总量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五险一金等经费。公用经费88.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29万元,下降21.6%,主要原因是额定公用经费人均预算减少1000元,故本年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乡政府日常办公开支,如办公用品购置、水电通信费、公车维护加油、人员出差及培训、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5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预算政府性基金。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2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预算政府性基金,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5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控制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1万元,增长61.8%,主要原因是本年油价上涨,且公车老化程度增加,耗油量增加。疫情封控期内,检查及物资托运,公车使用频次提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部门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部门没有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77万元,主要用于1.基层党建、城市六项创建、森林防火、大气污染防治、基层治理等工作开展督查督导;2.安全领域:道路安全执法及应急处理等业务。3.公共卫生领域:疫情防控宣传、巡逻、检查等业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3万元,下降27.9%,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控制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7万元,增长60.3%,主要原因是本年油价上涨,且公车老化程度增加,耗油量增加。疫情封控期内,检查及物资托运,公车使用频次提高。
公务接待费1.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公务接待用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4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交流沟通增加,接待人员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24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3.4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7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8.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2万元,增长105.4%,主要原因是会议增多,会议相关支出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2万元,下降74.5%,主要原因是其他一部分由其他支出列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28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乡政府日常办公开支,如办公用品购置、水电通信费、公车维修加油、人员出差及培训等方面。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9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机关2022有新进人员,决算数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桌椅、空调、文件柜。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对0个一级项目、29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848.1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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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巫溪县天星乡人民政府整体自评 |
项目编码: |
50023800022P000086 |
自评总分: |
9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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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主管部门: |
518-巫溪县天星乡人民政府 |
财政归口处室: |
010-基财科 |
部门联系人: |
陈志强 |
联系电话: |
51680038 | ||||||||||||||||
资金情况 |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11,762,956.82 |
16,772,994.82 |
14,816,356.44 |
|
|
| |||||||||||||||||
其中:财政拨款 |
11,762,956.82 |
16,772,994.82 |
14,816,356.44 |
88 |
10.00 |
8.8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命令,保障全乡群众享有的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实现全乡经济的发展,农民增加收入、公共服务得到强化,民生得到改善,社会和谐稳定。 |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命令,保障全乡群众享有的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实现全乡经济的发展,农民增加收入、公共服务得到强化,民生得到改善,社会和谐稳定。 |
按时完成各级各项任务,经济发展稳定,社会治安和谐。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 ||||||||||||
管理服务辖区人数 |
人 |
≥ |
3915 |
3915 |
0 |
100 |
10 |
10 |
|
|
| ||||||||||||
补助发放准确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
|
| ||||||||||||
经济发展、农民收入、社会和谐稳定 |
其他 |
定性 |
有效改善 |
1 |
0 |
100 |
30 |
30 |
|
|
| ||||||||||||
辖区环境情况 |
其他 |
定性 |
有效改善 |
1 |
0 |
100 |
20 |
20 |
|
|
| ||||||||||||
辖区群众满意度 |
% |
≥ |
92 |
95 |
0 |
100 |
20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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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无
3.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汤刘 023-5168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