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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天星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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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36007/2022-000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天星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1-27 [ 发布日期 ] 2022-01-27

天星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天星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 单位基本情况(一)职能职责。星乡人民政府是巫溪县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主要职能具体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全乡经济,管理全乡各项国有资产;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推动全乡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民事调解等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知道和帮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群众自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主要职责一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经济平稳增长。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 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二是坚持为民服务宗旨,提高服务保障能力。继续进行特色村社区建设的打造,着力推进和谐村社区建设,重点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文化社区;认真做好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加大引进专业社会组织为辖区居民开展各类服务;认真做好社会帮困求助工作;进一步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全力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做好双拥优抚工作。三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全乡安全稳定。四是积极开展党建工作。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强化社区党建活动,以活动促党建,以党建带活动,争创党建工作品牌。(二)单位构成。巫溪县天星乡人民政府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其中: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个。
  2.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829.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9.42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8.6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减少48.67万元。(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829.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2.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88万元,农业农村支出预算217.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7.6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8.6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48.67万元。
  3.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9.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9.42万元,比2021减少4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9.42万元,比2021年增加减少48.6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津贴标准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社会保障、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民政管理支出,村社区各项基本运行支出、农村综合改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天星乡人民政府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4.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3.71万元,比2021增加4.6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2万元,比2021增加1.34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务接待面广,由此增加公务接待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9万元,比2021增加3.2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次数增多。
  5.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8.14万元,比上年减少30.19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精神,缩减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2、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1万元,购买货物支出为11.81万元。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无。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本单位不属于整体绩效目标试点编制单位,也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玲  联系方式刘玲电话:18323526098

(最终)天星乡-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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