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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天星乡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天星乡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以来,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创建工作,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助推政府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公民法治意识、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和尊严感进一步提升,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现将我乡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天星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利用职工会、乡村干部大会等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干部的法治观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履行法治政府职能。

1.强化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强化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环环相扣、层层落实。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贯穿工作始终,重大事项集体讨论、重要决策合法性审查,有目标引领、有监督措施。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构筑基层政务服务新模式。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效率更高,服务体验更舒适。加强对政务服务工作落实,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和流程,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

3.强化乡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按照工作统一部署,天星乡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参与各级业务培训活动,认真领会、专门研究、迅速行动,结合实际从落实审查机构、健全审查机制、配强审查力量三要素着手,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系。

1.从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县法制办要求,及时进行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证、注销、补证、年审工作。

2.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综合平台建设。天星乡充分依托县级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地区的体制优势,构建全域覆盖的社会治理“一张网”。全乡8个行政村划分为8个社会治理网格,实现了社会治理网格全域覆盖。

3.加强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工作。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引入法制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创新“访调”无缝对接机制,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实现信访与调解深度融合,小的矛盾纠纷由调解员调解解决。不能调解或调解不成功的纠纷,运用“调解+”的模式,适时引入法律顾问进行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年初,我乡就在法律顾问的介入下成功帮助解决了几起农民工工资信访问题。将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方位深入信访工作,让矛盾纠纷消化在萌芽状态。全年,我乡各级调委会共受理和调处纠纷206件,排查纠纷6件,调解成功率为98%。

()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依法界定政府职能。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范了行政执法文书,健全了违法案件查处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行政执法投诉制度,建立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行为规范。

2.坚持科学文明执法。认真推行“执法前置”,实行人性化执法,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在现场向当事人指出,事后加强督促检查,当事人均能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3.发挥法律顾问积极作用。根据乡实际情况,建立了行政复议制度、行政应诉方面相关的方案

(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落实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有效落实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落实公示、听证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意见表达和诉求渠道。重视法治机构队伍建设,加快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发展,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发展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签订、重大行政执法以及制度建设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虽然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相对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干部业务能力还需提升。许多机关干部,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已经养成一定的工作习惯和工作传统,未能与时俱进。与不断更新完善的法律体系、制度、规范要求有一定的差距。

(二)行政执法规范行为还需提升。执法过程中不重视程序的情形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业务素养需进一步提高。

(三)行政执法人员不足还需提升。承担行政执法工作受制于委托执法的依据缺失,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严重不足,难以适应执法监管的需要。申领执法证人数虽多,但懂得法律政策,又通晓岗位业务知识的人才缺乏。

(四)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还不够有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一些配套的、管用的监管措施还不够完善。

四、下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建立有效的学习机制和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法律学习氛围,提升法律素养、法律意识和法治能力。强化监管机制,落实各项制度,形成按章办事的良好习惯。充分利用 “12.4宪法和法制宣传日”、学法用法考试等活动契机,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

(二)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住建中的作用,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探索新的行政执法监督办法,重点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对不作为、滥作为的监督。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标准和范围,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和严格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形式,促进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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