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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天元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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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50071502K/2018-0429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08-28 [ 发布日期 ] 2018-08-28

巫溪县天元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天元乡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执行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农业生产和综合开发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元乡按照机关机构改革的统一设置,设立了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事务、综治安全稳定等四大职能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在四大职能办公室下,分设了党建、纪检、农服中心、扶贫、计生、安全稳定等17个科室。乡政府重点主导经济的推进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政策的贯彻落实、民主的决策公开、干部的考核评价等,各职能办公室重点落实政府分解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942.16万元,支出总计1993.27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051.11万元、增长52.61 %,主要原因是我乡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51.11万元,由于农村公路等项目建设刚刚启动,无法支付全部工程款,只能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942.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2.16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99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28万元,占29.1 %;项目支出1412.99万元,占70.9  %。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上年减少 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42.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7.6万元,降低5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3.82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93.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807.2万元,增长68.1%。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通达工程进度较慢,只能按进度支付资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04万元,占13.3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91.37万元,占1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6.3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7.76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4万元,农林水支出1239.07万元,占6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2.4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580.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91.32万元,较上年增加 3.19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 88.96万元,较上年增加 40.94万元,主要原因当年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 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 0.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我单位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压减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更新购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一辆公务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已达到报废年限,在取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后,更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 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 0.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 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 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 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 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 辆;国内公务接待 356批次,1200人,无国内外事接待和国(境)外公务接待。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66元,车均购置费0 万元,车均维护费2.6 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89.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和差旅费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42.86 万元,增长47.7 %,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且物价上涨,物管及水电费支出均同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3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11.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11.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空调、打印机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无预算绩效项目。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1414207

巫溪县天元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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