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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天元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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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5980Y/2024-000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天元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0-08 [ 发布日期 ] 2024-10-08

重庆市巫溪县天元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巫溪县天元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一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经济平稳增长。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二是坚持为民服务宗旨,提高服务保障能力。继续进行特色村社区建设的打造,着力推进和谐村社区建设,重点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文化社区;认真做好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加大引进专业社会组织为辖区居民开展各类服务;认真做好社会帮困求助工作;进一步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全力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做好双拥优抚工作。三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全乡安全稳定。四是积极开展党建工作。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强化社区党建活动,以活动促党建,以党建带活动,争创党建工作品牌。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设8个办事机构和5个事业站所,包括:党政办公室、党群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天元乡人民政府2023年决算编报的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天元乡人民政府、天元乡农业服务中心、天元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天元乡文化服务中心、天元乡退役军人事务站、天元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实有编制人数26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单位编制1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634.53万元,支出总计1634.5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9.49万元,下降37.23%,主要原因是2023年一般公共服务收支减少110.40万元、社会保障收支减少175.85万元、节能环保收支减少43.62万元、农林水收支减少340.54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63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6.08万元,下降34.63%,主要原因是2023年一般公共服务收支减少110.40万元、社会保障收支减少175.85万元、节能环保收支减少43.62万元、农林水收支减少340.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4.53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63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9.49万元,下降37.23%,主要原因是2023年一般公共服务收支减少110.40万元、社会保障收支减少175.85万元、节能环保收支减少43.62万元、农林水收支减少34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43万元,占35.63%;项目支出1052.10万元,占64.37%。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实行零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34.5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69.49万元,下降37.23%。主要原因是2023年一般公共服务收支减少110.40万元、社会保障收支减少175.85万元、节能环保收支减少43.62万元、农林水收支减少340.5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5.61万元,下降34.62%。主要原因是2023年一般公共服务收支减少110.40万元、社会保障收支减少175.85万元、节能环保收支减少43.62万元、农林水收支减少340.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6.10万元,增长99.7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财政拨款,包括但不限于生态护林员工资;2023年驻村工作队经费、生活补贴;乡镇工作补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项目;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9.02万元,下降37.22%。主要原因是2023年一般公共服务收支减少110.40万元、社会保障收支减少175.85万元、节能环保收支减少43.62万元、农林水收支减少340.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6.10万元,增长99.72%。主要原因是是年中追加财政拨款,包括但不限于生态护林员工资;2023年驻村工作队经费、生活补贴;乡镇工作补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项目;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实行零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3.22万元,占26.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1万元,增长2.03%,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万春腊肉加工厂村集体发展项目、人员晋级工资、绩效调标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7.70万元,占6.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7万元,增长16.14%,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遗嘱生活补助、病故抚恤金等。

(3)卫生健康支出20.48万元,占1.25%,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4)节能环保支出97.98万元,占5.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9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生态护林员补助。

(5)农林水支出930.07万元,占56.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4.30万元,增长278.43%,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巫溪县天元乡香源村2023年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巫溪农发〔2023〕149号)、巫溪县天元乡新田村2023年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巫溪农发〔2023〕149号)、巫溪县2023年天元乡核桃产业发展项目(巫溪林业发〔2022〕66号)等项目。

(6)住房保障支出38.35万元,占2.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0万元,增长10.04%,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住房改造提升及老旧房拆除项目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73万元,占0.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巫溪县天元乡2023年动物防疫项目(巫溪农发〔2023〕171号)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2.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6.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32万元,增长3.54%,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等。公用经费76.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6万元,下降8.7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节约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维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节约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9万元,下降2.2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9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险、汽油费、维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落实县级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压减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落实县级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公务接待费9.3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部门检查、督查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4万元,下降3.5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节约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0万元,下降3.1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节约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73批次287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32.6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5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8万元,下降39.67%,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县级过“紧日子”要求,减少非必要的会议接待支出,缩减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工技人员转岗需参加培训,故2023年培训费用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1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98万元,增长24.51%,主要原因是电费、印刷费用等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部门对45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052.10万元(等于部门决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的合计数)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专项项目,只有一般性项目。

(2)公开内容

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及1个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巫溪县天元乡人民政府整体自评 项目编码: 50023800023P000145 自评总分: 99.99

项目主管部门: 529-巫溪县天元乡人民政府 财政归口处室: 010-基财科 部门联系人: 王海洋 联系电话: 17783659968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8,933,210.40 
16,896,363.54 
16,891,863.54 


其中:财政拨款

8,933,210.40 
16,896,363.54 
16,891,863.54  99.97 10.00 9.99 
一般公共预算

8,933,210.40 
16,896,363.54 
16,891,863.54  99.97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利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全乡经济,管理全乡各项国有资产;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推动全乡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民事调解等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群众自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乡人民政府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利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全乡经济,管理全乡各项国有资产;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推动全乡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民事调解等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群众自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乡人民政府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精简退职老职工救助人数 1 1 0 100 10 10
举办各项宣传活动、培训场次 60 60 0 100 10 10
选举人大代表人数 54 54 0 100 10 10
全年预算执行率 % 95 95 0 100 20 20
补助资金按时发放率 % 90 90 0 100 10 10
年度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 90 90 0 100 10 10
补助惠民政策落实率 % 90 90 0 100 10 10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人数 12 12 0 100 10 10
政务服务居民满意度 % 90 90 0 100 10 10

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巫溪县天元乡新田村2023年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巫溪农发〔2023〕149号 项目编码: 50023824T000003837281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管部门: 529-巫溪县天元乡人民政府 财政归口处室: 010-基财科 部门联系人: 王海洋 联系电话: 17783659968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0.00 
700,000.00 
700,000.00 


其中:财政拨款

0.00 
700,000.00 
700,000.00  100 10.00 10.00 
一般公共预算

0.00 
700,000.00 
700,000.00  1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新建大棚2000平方米,种植食用菌,待达产达效后,可实现年产值50万以上,年增村集体经济收益6万元以上。带动4户12人增收,其中脱贫户2户6人,监测户1户4人。户均增收1000元。
通过新建大棚2000平方米,种植食用菌,待达产达效后,可实现年产值50万以上,年增村集体经济收益6万元以上。带动4户12人增收,其中脱贫户2户6人,监测户1户4人。户均增收1000元。
通过新建大棚2000平方米,种植食用菌,待达产达效后,可实现年产值50万以上,年增村集体经济收益6万元以上。带动4户12人增收,其中脱贫户2户6人,监测户1户4人。户均增收1000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新建大棚 平方米 2000 2000 0 100 20 20

项目完工及时率 % 95 100 5.26 100 15 15

资金拨付及时率 % 95 100 5.26 100 15 15

带动增收 元/户 1000 1000 0 100 15 15

带动农户 12 12 0 100 15 15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2 92 0 100 10 10

2.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3.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袁吉海  023-5141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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