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45335980Y/2021-00020 | [ 发文字号 ] | 天元委发〔2021〕54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天元乡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5-28 | [ 发布日期 ] | 2021-07-13 |
天元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元乡“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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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天元乡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5-28 | [ 发布日期 ] | 2021-07-13 |
天元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元乡“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支两委,乡各办、所(站),乡属各单位:
现将《天元乡“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
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天元乡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元乡“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体现。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学党史、悟思想·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题,聚焦群众所想所盼,办好一批重要民生实事,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文明和谐、团结奋进的社会氛围。集中展示我们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的新时代风貌,按照《巫溪县党史学习教育领导组关于印发<巫溪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溪学组发〔2021〕7号)文件要求,现就我乡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通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办实事、解难题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汇聚民力,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人民群众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二、时间安排
2021年6月-12月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办实事。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工作要求,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让脱贫基础更加巩固、成效更可持续,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1.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办实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分类帮扶和防止返贫监测机制,完善帮扶机制和帮扶责任,支持我乡特色农业产业提档升级,持续开展就业帮扶,促进脱贫人口就业,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问题。
2.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办实事。提高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高度重视粮食安全,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丰富乡村产业业态。结合“万企兴万村”行动,开展送政策、送工具、送咨询、访企业“三送一访”活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科学推进乡村规划建设,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进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培育扩大深化农村“三变”改革和“三社”融合发展,依法维护农民权益,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二)着力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办实事。适应人民群众需求变化,努力办好各项民生事业,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上迈开新步伐。
1.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办实事。聚焦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托幼、住房等民生领域,深入实施以需求为导向的保障和改善民生计划。
2.围绕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项目办实事。促进公共资源着力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人口相对集中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统筹实施一批民生项目。
3.围绕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办实事。切实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事,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提升、道路整治、安全饮水、“菜篮子”“米袋子”等方面的民心工程。
4.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办实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便利化,实施便捷生活行动计划。完善面向群众的公共服务设施,丰富公共服务供给,共同打造公共服务优质、提高群众生活品质。
(三)着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办实事。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持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排查矛盾、化解矛盾,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1.围绕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办实事。向基层放权赋能,规范审批、执法等权限,直接面向群众为群众服务。
2.围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办实事。完善村级治理和服务体系,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改进创新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提升村为民便民安民功能,努力做到群众有需求、村委有服务。
3.围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办实事。深化“枫桥经验”巫溪实践,完善信访制度和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理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开展平安稳定“百日行动”,主动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治理农村非法宗教问题,健全防范涉黑涉恶长效机制,开展“全民反诈专项行动”,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天元建设。
(四)着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办实事。发挥党员带头作用、骨干作用、引领作用,时时刻刻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真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1.围绕立足岗位学雷锋办实事。广大党员干部牢记身份、爱岗敬业,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发挥“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钉子精神,认真做好“八小时、手上事”,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打通宣传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2.围绕志愿服务办实事。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充分发挥党员,特别是青年党员的自身特长,积极主动参加文化文艺服务、助学支教、医疗健身、科学普及、法律服务、卫生环保、应急救援、扶贫帮困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讲理论、讲政策、讲法律、讲科技、讲健康、讲典型等“六讲”活动。
3.围绕身边人身边事办实事。广大党员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践行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坚守个人品德。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力所能及帮助身边群众,献爱心、送温暖、解民困、排民忧,多做助人为乐、雪中送炭的好事。
三、方法举措
(一)深入基层,了解实情。把察民情访民意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第一步,由驻村领导领导牵头,组织党员干部针对难题多的地方,通过实地走访、集中座谈、蹲点调研、民意调查、网络征求意见、信访渠道和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生需求。动态掌握本辖区社情民意,真正把情况摸清摸准。
(二)找出群众问题。着重点在于群众经常性反映、急需解决、长期未能解决民生遗留问题,列出“我为群众办实事”问题清单,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进度安排等,强化过程管理,健全完善机制,分层级、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实施,确保落地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用心体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始终,各村领导干部要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做到用心体会,悉心体悟,力求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解群众之所困。
(二)以上率下,务求实效。各村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表率意识,带头下基层,带头听呼声,带头为群众办实事,带头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要求,做好示范、当好表率。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集中宣传与专题宣传、网上宣传与线下宣传相结合等途径,大力宣传“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形成声势,扩大影响。
(四)注重总结,强化督导。各村要注意留存“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各项工作档案和影像资料。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加强日常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各村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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