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45335980Y/2022-00007 | [ 发文字号 ] | 天元府发〔2022〕3号 |
[ 主题分类 ] | 惠民利民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天元乡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4 | [ 发布日期 ] | 2022-03-02 |
天元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元乡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相关站所,辖区单位:
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根据《巫溪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巫溪疫防组办发〔2022〕17号)文件要求,在发生疫情必要时,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切实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精准、科学开展疫情防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乡人民政府制定了《天元乡全员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元乡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元乡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应对、快速处置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提高我乡应急和处理能力,保障乡全员核酸检测组织动员、登记、采样等工作有序开展,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按照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杨成明
副组长:苏适、杨晓妹
成员:王基翔、周习忠、陈江、各村支部书记
二、制定目的
发生一定规模的新冠肺炎本地聚集性疫情,感染来源不明,需要尽快查找潜在传染源时,根据涉及人群范围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科学、有序、规范地组织完成乡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三、工作目标
我县发生本地疫情后,在24小时内完成乡常住人口全员核酸检测。
四、职责分工
各单位收到此方案后,要立即开展应急准备工作,全力做好人员、设备、物资等相关准备工作。
(一)乡人民政府
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编写工作机制动态;组织制定和修订相关预案及技术方案;做好外来人员排查,及时报告发现的可疑病例;全员核酸检测物资的采购、储备;根据疫情需要,协调县卫健委等疫情处置部门;提出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和措施建议;采样点的秩序维持、安全、稳定工作。
(二)村委会
负责采样宣传,受检人员组织,受检人员信息收集、登记,样品条码分发,协助现场秩序维护,采样地点设置安排、采样后现场消毒等相关工作,并将收集到的受检人员信息以电子表格方式及时传送给乡人民政府。
(三)乡卫生院
负责提前做好全员核酸检测标本采样、送检、医废处理等工作精准匹配安排,做到采样能力足量利用,避免医疗资源浪费;成立工作专班,提前搞好业务培训,确保采样工作顺利进行;现场消毒技术指导和医疗废弃物处理等相关工作。
(四)西宁派出所
负责派遣民警参与现场秩序维护和应急事项处置工作,依法打击阻挠全员核酸采样的实施、扰乱疫情处置秩序和散布疫情防控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检测对象
乡所有常住人口
六、工作准备
(一)全面摸清资源底数。各村要组建工作专班,配足配齐工作人员,以公安户籍和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提前摸排并动态了解本辖区内全部网格底数和全员人口数据,掌握重点人群、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以及特殊人群信息,摸清辖区基层工作力量、服务保障人员等相关情况,建立台账。
(二)科学设立集中采样点。全乡9个村,按每1000—1500人设1个采样点,总共设置4个采样点(附件1),按照人员单向流动、避免交叉的原则,划分等候区、信息登记区、采集区、清洁区、临时隔离区、缓冲区、医疗废物暂存区、生活保障区和标本整理交接区。60岁以上老年人、孕妇、儿童、残障等弱势群体应设置绿色通道独立采样。
(三)精准匹配采样能力。乡卫生院按照实际管理人口数10%-15%,做好单管检测的核酸检测力量储备。
(四)提前配齐人员队伍。乡人民政府牵头,结合全乡常住人口数据,配齐全员核酸检测10支工作队伍(附件2),开展人员针对性培训。各工作队伍保证24小时在岗待命,做好随时出发的各项准备。
(五)做好各项物资储备。各单位要在充分考虑雨雪、低温、高热等特殊天气情况的基础上,结合人口、采样点设置等情况,科学合理测算实物储备和协议储备比例(实物储备至少要一次性满足30%的辖区人口检测需求),储备全员核酸检测所需各类物资(附件2、附件3),确保各类物资充足供应,就近就便保管,统一调度。
七、工作流程
(一)应急响应。确定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后,乡党委书记、乡长任双指挥长,卫生健康、应急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组建现场指挥部,统筹辖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设施设备及时到位。
(二)完善计划。乡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发布全员核酸检测公告,明确检测范围和相关注意事项,加强交通管控和网格管理,减少人员不必要流动。按照2天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目标,按小时优化完善核酸采样进度计划安排。
(三)组织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村社拉网式排查,以自然村组、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宾馆等为最小单元,逐一入户做好通知,核实人数、整理清点人员名册,有序组织人员到采样点参加检测,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四)有序采样。乡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员组织情况,科学设置人员路线图,根据采样点采样速度,按照5人或10人一组,分时段通知到位,确保居民排队等待时间不超过10分钟。根据实际,在风险区域未明确划分时,按10:1混采口咽拭子检测筛查一遍;划定风险区域后,高风险区域、中风险区域分别按照1:1单检(采集鼻、口咽拭子)、5:1混检(采集口咽拭子)进行再次筛查。
(五)标本转运。标本转运由县卫生健康委统一调配,原则上由乡“120”车辆实施。
(六)应急处置。对单采、混采检测样本结果阳性的,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可疑人员的转运、隔离、流调、环境消杀、复检等后续工作。当发生标本丢失、外泄等突发情况时,按照就地隔离、就地处置的原则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协调组织相关专家研判后续处置工作。
(七)医废管理。乡卫生院负责各采样点要加强全员核酸检测各环节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和集中处置管理,组织医废公司定期(至少每4小时一次)收集、处置采样现场医疗废物,做到医疗废物处置严格、规范、有序。
八、工作要求
(一)各村、单位收到此工作方案后要认真学习,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研究、部署和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组建工作转本,责任到人头,保证24小时在岗待命,做好随时出发的各项准备。
(二)采集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测量体温、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聚集。
(三)在执行本方案时,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天元乡全员核酸检测集中采样点设置表
2.天元乡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10支工作队伍人员名单
3.采样点信息系统使用设备物资配置建议清单
4.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有关技术要求
附件1
天元乡全员核酸检测集中采样点设置表
序号 |
核酸采样集中采样点具体位置 |
采样点辐射的人数 |
备注 |
1 |
天元乡天元村委会 |
* |
|
2 |
天元乡象坪村委会 |
* |
|
3 |
天元乡宝坪村委会 |
* |
|
4 |
天元乡香源村委会 |
* |
|
附件2
天元乡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10支工作队伍人员名单
一、村社工作队伍
组长:苏适
成员:乡应急办全体成员、各村干部
职责:以村为单位,每个采样点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志愿者,负责采样人员组织、信息采集,引导人员分组、分时段有序采样,避免人员聚集,严格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确保待检区域等候人员不超过130人。
二、核酸采样队伍
组长:杨晓妹
副组长:王基翔
成员:
职责:按照每个采样点可设置多个采样单元(台),一个采样单元(台)应配备1名采样人员和1名信息录入人员(若信息已提前采集的可在采样点配备适当现场信息录入人员应急)。按每个采样单元(台)每小时采集100-150人样本(即2400人/24小时/采样单元)计算工作量,测算所需采样队伍总量。每个采样单元配备1—2名采样人员(建议不超过3名),采样人员应当为医生或护士。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应急采样队(包括采样人员、信息采集人员、驾驶员,配备车辆)专门负责混采阳性结果的复采复检。
三、标本转运队伍
组长:杨晓妹
副组长:王基翔
成员:
职责:具体负责样品的转运及样品运送箱的流转。确保各类运送工作安全、及时。
四、医疗保障队伍
组长:杨晓妹
成员:
职责:每个采样点配备专门的医疗保障队伍,配齐急救药品、设备、车辆,负责各采样点现场医疗保障工作,并在乡卫生院建立应急绿色收治通道。
五、物资保障队伍
组长:王海洋
成员:张厚琼、田琪
职责:负责为每个采样点工作人员提供基本生活后勤保障;采样点物资采购、储备工作。
六、安保队伍
组长:苏适、童一楷
成员:乡应急办团体成员、西宁派出所干警
职责:为每个采样点配备足量公安干警和应急维稳人员,负责采样点的治安管控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七、医废处置和环境消杀队伍
组长:杜明智
成员:罗纯柱、胡潜龙
职责:为每个采样点配置专门的医疗废物处置和环境消杀队伍(3-5人),按相关要求规范收集、处置医疗废物垃圾,开展物品及环境消杀工作。
八、宣传引导和网络舆情导控队伍
组长:杜明智
成员:冯选姣、戴玉春
职责:针对核酸检测工作开展宣传引导,并采取多种措施,对网络负面舆情进行监测预警和引导管控,重大舆情应及时上报。
九、信息平台技术保障队伍
组长:杨晓妹
成员:周习忠
职责:指导各采样点人员正确使用信息系统,督导实时上传数据,维护电脑、身份证读卡器等硬件处于正常状态。
十、工作督导组
组长:刘威
成员:徐启平、代习生
职责:巡回督导各采样点规范采样、个人防护和院感防控等相关工作。
附件3
采样点信息系统使用设备物资配置建议清单
类别 |
名称 |
编配标准 |
备注 |
信息化类 |
电脑 |
1台/信息登记台 |
建议Win10、win7、winXP操作系统 |
身份证读卡器 |
1台/信息登记台 |
建议免驱动设备,带驱动的也可以 | |
扫码器 |
1台/采样单元(台) |
建议通用二维码扫码器,即可扫条形码又可以扫二维码 | |
采样管条码 |
按计划采样量的120%准备 |
建议提前预制好,条码预制建议10~14位全数字,其中前3位为区县行政编码+中间3位为采样点编码+4~8位业务流水号,长宽与试剂瓶匹配,条码材质要考虑耐磨、防腐蚀、热敏感 | |
基础环境保障类 |
插线板 |
1-2个/信息登记台 |
|
互联网接入点 |
1个/采样点 |
视采样点规模大小可适当增加 | |
桌椅 |
1套/信息登记台 |
| |
引导指示牌 |
1个/信息登记台 |
| |
风扇/暖风机 |
1个/信息登记台 |
视气温选配 | |
降温贴/暖宝宝 |
2张/人▪天 |
视气温选配 | |
遮阳棚/雨棚 |
1顶/信息登记台 |
视天气选配 |
注:每个采样点可以编配多个信息登记台和采样工作台,通常为1~5个信息登记台,1~3个采样工作台。信息化类物资由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储备,基础环境保障类由乡人民政府负责储备。
附件4
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有关技术要求
一、采样点要求
选择空旷、通风良好的场地作为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集中采集地点。根据原有场地条件,划分为等候区、采集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和医疗废物暂存区,有效分散待检人员密度。应当设置急救设备备用。
(一)等候区。设置人行通道,同时设置“1米线”,保证等候人员的防护安全。根据天气条件配备保温、降温,遮阳、遮雨等设施。60岁以上老年人、孕妇、儿童、残障等弱势群体绿色通道独立采样。
(二)采集区。根据气候条件,配备帐篷、冷/暖风扇、适量桌椅,保证医护人员在相对舒适环境下工作。配备采集用消毒用品、拭子、病毒采集管,并应当为受检人员准备纸巾、呕吐袋和口罩备用。标本如无法及时运送至实验室,需准备4℃冰箱或低温保存箱暂存。应当制定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的应急预案。
(三)缓冲区。空间应当相对密闭,可供采集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放置与采样点规模相匹配的防护用品、采集用消毒用品、拭子和采集管,户外消杀设备。
(四)临时隔离区。用于暂时隔离在采集过程中发现的疑似患者或高危人群。
(五)医疗废物暂存区。空间相对封闭,用于暂时存放各类医疗废物,有专人管理,有锁闭措施,防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
(六)生活保障区。与其他区域相对分开,有必要的遮风挡雨措施,有相应的设施设备,可以保存必要的生活物资,有专人负责。
(七)标本整理交接区。空间应当相对密闭,有专人看管,登记必要的有关信息。
二、采样点人员管理
一个采样点可由多个采样单元(台)组成,一个采样单元(台)应该包含采样人员、信息采集员、医疗保障员、医疗废物处理和环境消杀人员、样本转运人员、安保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由专业技术人员、社区工作者、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及志愿者组成。
1.村社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负责前期采集人员信息录入,引导人员分组、分时段有序检测,避免人员聚集,严格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待检区域等候人员应当不超过130人(无采集信息系统的不超过100人),检测区域每次进入人员不超过10人。
2.合理安排采样人员轮替,原则上每2—4小时轮岗休息1次。
3.采样人员配比。采样点因故需采用手工登记信息时,采样工作人员、服务保障人员、待检人员配备比为1:4:100,即每100个待检人员,需要配备1组采样工作人员、4个服务保障人员。在采样点采用信息化扫码方式登记信息时,采样工作人员、服务保障人员、待检人员人员配比为1:3:130。
2.采样物资:专用的采样拭子、合格的采集管、足量的试管架、运输车辆和运输箱(B类包装)以及采样人员防护物资。
3.采集信息系统:各区县要做好“重庆市核酸检测信息系统”使用设备物资储备(详见采样点信息系统使用设备物资配置建议清单),并加强人员培训。
1.采集方法:按照国务院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2020〕313号)要求执行。
2.人员要求。从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采集的人员应当具备医生或护士资格,熟悉标本种类和采集方法,熟练掌握标本采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能够做好标本信息的记录,确保标本质量符合要求、标本及相关信息可追溯。采样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人员不能是同一批工作人员。被采样人员采样前48小时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3.采集管要求。管帽和管体应当为聚丙烯材质,螺旋口可密封,松紧适度,盖内有垫圈、耐冷冻。管体透明,可视度好。试管外径(14.8±0.2)mm×(100.5±0.4)mm,管帽外(15.8±0.15)mm,高度(12.5±0.5)mm。容量企业定标10mL,内含3mL(单采和5合1混采)或6mL(10合1混采)胍盐(异硫氰酸胍或盐酸胍等)或其他有效病毒灭活剂的保存液,首选含胍盐的采样管。保存液应当带有易于观察、辨识的颜色(如粉红色),并保持一定的流动性,方便取样。
4.采集拭子要求。宜选用聚酯、尼龙等非棉质、非藻酸钙材质的拭子,且柄部为非木质材料。折断点位于距拭子头顶端3cm左右,易于折断。
5.采样人员防护装备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313号)执行。
6.信息采集要求。样本采集前,采样人员应当对受检者身份信息进行核对。
7.样本保存与转运。指挥中心应当准确掌握采样情况和检测能力,精准匹配采检量,要配备足够的车辆和专业人员,保证专人专车对样本进行转运。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中,承担转运任务的车辆应将转运范围、转运路线、转运起点及目的地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车辆承担转运任务期间,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转运时做好生物安全防护。核酸检测样本应当低温(2-8℃)保存,原则上每2小时收集一次样本进行转运,保证样本采集后4小时内送达实验室。如果需要长途运输标本,应当采用干冰等制冷方式进行保存。非灭活样本按照WHO《感染性物质运输规章指导》中UN2814的A类感染性物质以PI602进行规范包装,灭活样本按照UN3373的B类感染性物质以PI650进行规范包装。样本转运箱封闭前,须使用75%酒精或0.2%含氯消毒剂消毒容器表面。
五、医疗废物处理要求
核酸采样各环节均产生医疗废物,应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包装、无害化处理、暂存、交接和转运等工作,应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有效封口,确保封口严密,应确保医疗废物包装无破损、无渗漏。
(一)基本要求。新冠病毒样本采集场所所有的危险性医疗废物必须按照统一规格化的容器和标示方式,完整且合规地标示废物内容。应当由经过适当培训的人员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和设备处理医疗废物。
(二)医疗废物的处理措施。医疗废物的处理是控制采集场所和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关键环节,必须充分掌握涉及生物安全的相关分类,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处理程序。
1.在采样场所,应设置医疗废弃物收集装置,做到及时清运,对场地定时消毒,杜绝环境污染。
2.样本检测完成后,所有标本及医疗废物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