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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乡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01-13

天元乡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巫溪县依法治县办公室:

    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天元乡将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力争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按照上级单位的相关要求,现将我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落实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重视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加快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发展,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发展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签订、重大行政执法以及制度建设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证明事项,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并进行公示,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二是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机制。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权力类别,对现有权力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规范,形成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制度,要求全乡各站所严格按照清单内容开展自身工作,对于超出自身权限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三是据《中共巫溪县委办公室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巫溪委办发〔201944 号)精神,结合实际,经我乡党委政府研究,拟订形成《天元乡优化完善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四是创新社会治理。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1115”乡村治理新体系,即“一会一地一所五行动” ,通过组建“美丽乡村共建会” 、利用“文化宣传阵地”、“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开展“自强励志”“扶危济困”“乡风文明”“美丽农家”“法德双治”五大行动,结合天元“1115”社会治理模式,按照乡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原则,全面启动社会治理工作,辐射带动所有群众参与到“法德双治”,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大美天元农村社会新格局。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行政执法,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劳动保障、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的关注、查处和打击力度,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增强执法刚性,树立执法权威。认真研究和解决行政诉讼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提高政府规章制定的公众参与度。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及时在乡政府政务信息栏目公开政府信息,除传统渠道外,充分利用乡政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同时通过人代会、群众会等渠道广纳民意。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切实提升政府制度建设水平。进一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落实。健全政府制度建设公众参与机制,畅通意见征求渠道,完善意见处理和回馈机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评估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认真研究和解决行政诉讼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2019年全年无行政诉讼应诉案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5项必经程序,依法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凡是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及有利害关系的群众公开征求意见。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前向人大报告的有关规定。

(二)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三)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决策机关应当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天元乡结合各站所自身职能特点,为各站所制定相应的职责规范,并有针对性地在重点领域改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对所有执法人员实行培训上岗。我乡有行政执法人员4人,配备行政执法仪3个,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了全面的记录。不断严格行政执法,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劳动保障、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的关注、查处和打击力度,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增强执法刚性,树立执法权威。并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探索研究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具体内容、方式及工作程序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依法履行报告、通报职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社会诉求和反映。强化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和流程控制,实现行政权力行使各环节的相互制约。加强审计监督。构建科学行政问责配套制度体系,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托政府信息统一公开平台、基层信息政务服务统一平台,切实做好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权力清单事项的全面公开和及时更新工作。着重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和完善内部办理、对外答复机制。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分工落实“两个责任”职责。切实落实“以案四说”进村社工作,开展以案四说十余次。三是发挥纪委的监督检查作用,加强谈话提醒力度,查处干部1人。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以乡调解中心为依托,成立以乡政法委书记牵头、司法所具体负责、安监办等科室协助的调解领导小组。下设10个调解委员会,共有调解人员30人。乡司法所今年对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两次专题培训,发放人民调解专业书籍47册。各调解委员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截至目前共成功调解纠纷152件,调解成功率达91.6%。近年来,我乡作为深度贫困乡镇,各种建设项目、惠民政策在提高基础设施,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各类矛盾纠纷也大幅增长。在“高城”路征地,非贫困户满意度提升过程中,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建立各类应急预警方案,设立应急处理分队,辖区内各村就近设置应急器材室。定期开展相应时间段突发群体性事件处置演练,及时下发预警信息,辖区内各村村委会兼任预警员,及时上报突发情况、下发应急通知乡政府针对问题统一分析,会议决定处理办法,提前发现问题,排除风险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针对工作实际和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以强化思想教育、提高综合素质为宗旨,坚持工作人员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增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从依法治国、建设民主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一是通过观看影片,解读文件、邀请法律顾问专题讲座的方式组织乡全体机关干部学法学。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进行法治考试,对考试不合格人员进行约谈。三是会同乡纪委在各村开展“以案四说”宣讲活动,成立“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宣讲组,分赴辖区各村开展宣讲。让广大党员、干部在说纪、说法、说德、说责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四是以天元小学、高楼小学两所学校为依托,以学生讨论、自己上网搜索资料,有奖问答等形式开展法治教育,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法治观念。五是充分利用各个时间节点,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1儿童节,10.17世界扶贫日等节日分村社、分人群争对性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我乡党委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做到该项工作深入开展。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副书记具体牵头负责,党委委员具体抓的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始终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原则,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开展法治示范村建设,本年度进行一个村的法治示范村验收工作,新申报4个法治示范村村。

九、存在的问题

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有一些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完善和提高。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制度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强化;二是队伍建设力度还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队伍力量薄弱,没有专职人员全身心投入法治政府学习宣传教育和执行等工作;三是部分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村干部文化水平较低,对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适应较慢。

       天元乡人民政府

                                       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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