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45334371P/2023-0000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乌龙乡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30 | [ 发布日期 ] | 2023-01-30 |
巫溪县乌龙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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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乌龙乡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30 | [ 发布日期 ] | 2023-01-30 |
巫溪县乌龙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职能职责。
乌龙乡人民政府是巫溪县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主要职责具体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
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全乡经济,管理全乡各项国有资产;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推动全乡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民事调解等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指导和帮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群众自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乌龙乡人民政府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其中: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个。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9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5.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8.41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减少134.63万元,农林水支出拨款减少5.7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57.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2.3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9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1.39万元,农林水支出19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9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8.4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82.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51.22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5.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5.36万元,比2022年减少6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5.72万元,比2022年增加8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预算人数增加及公务员目标绩效考核基础部分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29.63万元,比2022年减少151.22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农林水支出减少等,主要用于代表工作、村社区支出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乌龙乡人民政府2023年无偿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7.08万元,比上年减少0.9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定额人均定额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9.63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部门(单位)名称 |
523-巫溪县乌龙乡人民政府 |
部门支出预算数 |
795.36 | ||
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
认真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乌龙乡政府经济管理职能作用,加强本乡全体群众的政策引导,制定本乡的发展规划,为全乡人民提供公共服务,主动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按照巫溪县委、县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各项工作安排,保障便民服务中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访、禁毒、扫黑除恶安全维稳、安全生产、党代会、人代会、纪检监察、党建、乡村振兴、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当前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及时保障政府机关人员、村组干部补助经费的发放,按时兑付村民的地方补偿、退耕还林补偿、特困户、低保户、残疾人、优抚、监测户等各项资金,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确保乌龙乡社会稳定、服务民生、道路通畅、环境干净优美、群众办事方便快捷。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乡镇以奖代补人数 |
20 |
人 |
≥ |
9 | |
三公经费使用金额 |
10 |
万元 |
≤ |
10 | |
资金支出规范率 |
20 |
% |
≥ |
90 | |
年度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
10 |
% |
≥ |
98 | |
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满意度 |
20 |
% |
≥ |
90 | |
保障受灾人口冬春生活困难人数 |
20 |
人 |
≥ |
974 |
本单位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故未编报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谭蕴鑫,电话:1887535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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