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人民政府、巫溪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
我乡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创新和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对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自评,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工作责任,及时调整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立乡法制办,强化领导总责。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形成乡平安建设板块牵头,多个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覆盖到乡政府各线。二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乡班子成员会议议程,每季度听取由乡法制办整理政府各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个环节。三是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重点提高乡机关工作人员法制观念、法律素质以及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科学决策,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一是乡政府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招投标、民生政策等重点问题上,继续实行乡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以下发文的形式下发至有关职能部门;其他大小会议,均实行政府工作会议纪要制度,提高政府工作的可行性、规范性和执行性;二是健全依法、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按照完善决策规划、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监督、落实决策责任的要求进行科学、民主决策。
(三)强化制度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证管理,为确保行政执法单位依法依规行使职能,重点落实执法部门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的责任。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配套制度,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依法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执法事项,经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纪录存档;对行政执法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按规定做好备案工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和罚没物品依法处理等制度。三是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和法定方式办理行政执法委托事项。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文书。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拓宽民主监督渠道。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抓政务信息的收集、梳理及发布工作,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工作有效开展。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我乡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完善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每个政府信息产生都先由分管领导审批,对外公布。在公开平台上丰富载体建设,突出灵活性,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惠及面。各村(居)委会统一设置了村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村务信息;二是充分利用网上平台,在“巫溪县乌龙乡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政府工作动态、工程项目招标、“三资”交易等信息,及时宣传我乡的最新工作动态;三是利用新媒体增强公开时效,利用“巫溪网”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我乡政务、经济、文化等方面信息,增强信息发布时效性;四是加强与有关媒体的联系和合作,宣传介绍我乡的重大项目工作动态,邀请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参与到我乡的建设中来,增进群众对我乡工作的了解。
(五)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各行政执法部门围绕乡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类法律讲座活动,使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均能参与关联度高的专业法律学习,整体行政队伍行政执法素质有了很大提升。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及村居干部学法培训制度,乡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开展学法,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举办领导干部学法培训班,提高领导干部、村居干部和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积极参加、组织学法培训班,强化行政执法队伍。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包括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发展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政府观念有待进一步强化,法制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接下来,我乡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研究整改依法行政考评存在的问题。乌龙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针对依法行政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我乡迅速梳理汇总,形成整改意见,要求各单位认真查漏补缺,及时整改。
(二)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全面履行政府法定职能。全面梳理现有职权,明确职权行使依据和主体,明细各类职权具体事项,公开行政运行流程,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等,理顺职能关系,提高执法效率。加快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三)加强法治政府队伍建设,保障政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政府法制工作,打造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制工作队伍,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的培训,提高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进一步发挥法制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保障政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四)完善信息公开体系,凸显透明性及时效性。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规有序进行,并逐渐常态化、制度化。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突出重点,将乡重大工作项目、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作为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强信息报送,提高信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