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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乌龙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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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乌龙乡人民政府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0

巫溪县乌龙乡人民政府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由乌龙乡人民政府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环境功能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

(一)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制度,准确把握不同类型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动态管理要求,及时做好政策文件的有效性标识以及新修订政府规章的动态更新,确保对外发布的政府信息权威、准确。

(二)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

实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主平台的积极作用,加强政务发布与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民互动。加大网站信息发布和更新力度,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村务公开栏等多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务公开专区设置惠民惠农财政资金补贴资金查阅处,充分发挥政府公报“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功能。

(三)加强监督保

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日监测、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监管工作机制,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实现常态长效。积极配合不定期巡检网站、季度检查和年终考核工作,认真对照测评进行问题查摆和整改。对村社区采取不定期检查等方式,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和内容,提升主动公开的水平,以提升政府公信力及政务透明度。

(四)工作开展情

续健全政务公开和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日常工作推进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本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和积极报送相关信息,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重大问题。2024年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投诉和责任追究情况。

(五)主动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审核、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形成全过程可查询、事后能追溯的管理模式;注重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研究,提升工作人员应对疑难案件、降低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水平。2024年度,我乡通过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62条。其中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数28条,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数14条,涉农补贴领域8条,救灾领域1条,农村危房改造领域2条,公共文化服务领域2条,卫生健康领域4条,财政预决算领域3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及时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024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公开方面,不能及时与市、多部门保持一致,存在更新时间上的滞后性;二是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范围不够广;三是政策解读方面工作不够细致,解读形式过于单一。

改进措施:一是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工作研究,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压实各方责任;二是围绕提升政策解读的效果,研究制定我政策解读实施细则,探索利用更加通俗易懂、平民化的语言开展政策解读,让企业、群众真正“看得懂”“能明白”“易操作”,扩大政策的受众面;三是注重加强工作中的“传帮带”,强化培训交流力度,提升全政务公开队伍业务水平和依法依规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条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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