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09450498T/2019-00280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9-09-28 | [ 发布日期 ] | 2019-09-28 |
重庆市巫溪县下堡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 11500238709450498T/2019-00280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9-09-28 | [ 发布日期 ] | 2019-09-28 |
重庆市巫溪县下堡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下堡镇人民政府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单位在公开上述决算表的同时,应当对决算表内容进行说明,以便社会公众理解部门决算信息。部门决算说明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专业名词解释等。同时,还应对“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占用以及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单独说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下堡镇人民政府党政机关具有党委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贯彻执行党的政治思想和方针、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二)机构设置:镇政府下设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财政所、社会保障服务所、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服务站等多个职能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法行政。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117.40万元,支出总计3117.4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88.22万元、增长10.1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会保障收入中的村社区运行经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老年福利、农村、城市低保资金等,其原因是因其为加强村社区运行,所以提高了运行经费;其他个人补助因其调标增加了资金。支出增加288.22万元,增长10.1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会保障项目中的村社区运行经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老年福利、农村、城市低保资金等,其原因是因其为加强村社区运行,所以提高了运行经费;其他个人补助因其调标增加了资金。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048.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8.48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24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9.86万元,占44%;项目支出1260.03万元,占56%。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67.51万元,较上年减少201.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结转的项目资金已于2018年支付一部分,现结转的资金为2018年一事一议资金15万元、2018年第三批涉农整合资金30万元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48.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4.5万元,下降12.5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村级一事一议美丽乡村项目建设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1.92万元,增加95%。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412.24万元;社会保障经费支出预算407.5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等支出预算141.78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49.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9.63万元,增长27.8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年结转的农林水和社会保障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41万元,增长6.35%。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2.53万元,占21.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层政权建设资金50万元及人员综合目标绩效考核资金;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71万元,占1.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了2017年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和文化工作人员从中级九级岗位聘为中级八级,专技十二级岗位聘为专技十一级技术岗位,进行了增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2.44万元,占33.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3.7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低保、特困、优抚人员调待遇,追加预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39万元,占1.08%,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城乡社区支出9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为建设场镇追加预算;农林水支出878.37万元,占39.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8.75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8.63万元,占1.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4.37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住房保障支出30.81万元,占1.37%,较年初预算数未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9.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9.26万元,较上年增加65.4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和增加了2017年综合目标绩效考核,新招录3名公务员,2名事业单位人员,增加了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等;增加32名2017年综合目标绩效考核资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交通费用。公用经费170.60万元,较上年增加46.2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增加了办公费,滑坡导致增加了差旅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公务用车2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但是扶贫等工作任务重,油价等上涨,导致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上升。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安全、环保、扶贫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7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等工作任务重,油价等上涨,导致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上升。
公务接待费17.9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9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99.3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76万元,比2017年度减少2.34万元,降低2.02%,主要原因是压减召开会议次数,会议费减少2.34万元。机关运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3.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04.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评价。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机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
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厚琼 联系电话:023-51416187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巫溪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2380012 ICP备案号:渝ICP备16014709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8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