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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7-09-18 | [ 发布日期 ] | 2017-09-18 |
重庆市巫溪县下堡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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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7-09-18 | [ 发布日期 ] | 2017-09-18 |
重庆市巫溪县下堡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下堡镇人民政府包括党政机构具有党委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二)机构设置。镇政府下设民政、社保、计生、文化、安监、食药监等多个职能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行政。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下堡镇2016年度收入总计2746.95万元,支出总计2371.85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316.36万元、91.99增长%;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收入71.81万元,项目收入1244.55万元。支出增长58.02%,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支出71.81万元,项目支出971.54万元;年终结转结余486.20万元。主要是由于上级财政大力支持乡村两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致力于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打造美丽乡村,故而加大了镇村两级的资金拨入力度。
下堡镇2016年度收入合计2746.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6.9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 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下堡镇2016年度支出合计237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5.50万元,占43.23%;项目支出1346.35万元,占56.77%;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下堡镇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86.20万元,较上年增加375.1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高山扶贫搬迁资金年终才拨入,所以年终只能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746.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6.36万元,增长91.99%。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支出收入71.81万元,项目支出收入1244.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3.75万元,增长69.30%。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支出收入181.75万元,主要是职工调资、调入人员和民政定补调标等;项目收入1721.45万元,主要是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退耕还林工程资金等。
下堡镇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71.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1.26万元,增长65.7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职工调资,调入人员和民政定补调标;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基础设施、美丽乡村建设、退耕还林工程资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8.10万元,增长181.10%。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预算基础设施、美丽乡村建设及退耕还林工程资金等。
下堡镇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8.94万元,占19.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8.5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绩效调标、调入人员等;外交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下堡镇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5.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7.15万元,较上年增加465.3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绩效津贴、工资调标及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绩效津贴。公用经费188.35万元,较上年增加19.2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下堡镇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工作检查验收增加相关的接待费。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控制。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2016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下堡镇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3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保险费、辖区因公出行及维修维护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维修费及脱贫攻坚下村。
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镇检查指导工作及创卫复检工作等方面的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检查报道验收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下堡镇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7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下堡镇人均接待费15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下堡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3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公积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增加10.80万元,增长6.33%,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桌椅、办公耗材、电脑、打印机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6年,下堡镇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预算0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416187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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